【大紀元9月14日訊】(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紫金報導)澳洲外交部長唐納連續4年簽發證書限制澳洲法輪功學員在中共駐澳大使館前舉行抗議活動,為此,澳洲法輪功學員將唐納告上法庭。9月11日,在堪培拉高等法院再次聆訊。唐納曾以他已經停止簽發證書為由,向法院申請取消起訴案。原告表示不同意,認為這是唐納為了逃避責任而採用的一種手法而已。並將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2002年3月16日中共外長唐家旋來澳大利亞訪問的前一天,唐納在中共施壓下,利用外長特權,簽署了第一份限製法輪功學員在中共大使館前使用橫幅的”證書”,從此,唐納每月一次簽署相同證書。多年來法輪功團體一直試圖通過與其對話解決相關問題,但沒有收到任何回應,因此,在 2005年6月9日,法輪功學員章翠英和戴志珍聯合將唐納告上堪培拉最高法院。高院受理之後曾經多次聆訊此案。
原告律師介紹,唐納一直拖延法庭要求其提交行使外長權力簽發證書的依據,由於唐納無法提供這些依據,加上從中共大使館出走的前中共駐澳大利亞使館官員陳用林曾舉證澳洲外交部和中共官方有針對法輪功的私下交易,原告律師認為,唐納意識到可能會面對公眾對他和中共官方的幕後交易的質疑,從今年三月起不得已而停止簽發證書,並向法輪功團體提出私下和解,以換取不出庭作證,和避免回應法庭要求他提供有關行使外長權力的依據。
唐納提出的和解建議,既沒有對自己的行為道歉,也沒有承諾今後不再簽發證書,僅願意承擔原告的法律訴訟費。原告律師認為這是唐納為了逃避責任而採用的一種手法而已。因此這些建議遭到法輪功學員的拒絕。
該案下一次聆訊時間為今年的12月11日。(//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