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療法戒毒 自首者免繳5萬緩起訴金
【大紀元9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金城/南縣報導〕台南地檢署推動毒品減害計畫,執行上有新變動,為鼓勵一級毒品吸毒者戒毒,只要自首接受美沙酮替代療法戒除毒癮,自首者連緩起訴處分金5萬元也不用繳。
檢警昨天開會後,縣警局責成各分局向一級毒品列管人口宣導告知,如仍有吸毒惡習者,可自首接受替代療法戒除毒癮,換取緩起訴並免繳處分金。
新營分局偵查隊長雷炳華說,地檢署推動毒品減害計畫,對象為自首者和被警方查獲而自願接受美沙酮(人工毒品 )治療的海洛因吸毒人口,原計畫訂定須各繳交5、1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以支付治療藥費和心理治療費用,台南縣、市限定參加名額為300人,時間為年底以前。
但為鼓勵一級毒品吸毒者能夠自首,檢方同意自首者免繳緩起訴處分金,由台南觀護人志工協進會毒品減害專款撥付;被警查獲才自願接受治療者,則仍須繳交緩起訴處分金10萬元。
接受美沙酮治療為期1年,每天須治療1次,期間如接受治療者仍施打毒品,容易發生生命危險;警方向毒品人口和被查獲的吸毒犯宣導替代療法時,務必要向他們說明清楚。
南縣一級毒品列管人口超過1千人,有案仍在審理中的吸毒犯人數恐倍數於此,雷炳華說,吸毒是犯罪源頭,沒錢吸毒就去偷、去搶,不少吸毒者連緩起訴處分金可能都繳不起,免繳處分金確可提升吸毒者自首戒除毒癮的意願,對降低犯罪率維護治安的助益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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