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在地報導 中國要先審查
【大紀元9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中國展開新一波的新聞自由打壓!陸委會表示,9月10日中國新華社公布的「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資訊管理辦法」,外國通訊社今後在中國大陸發佈新聞應經新華社批准,而且外國通訊社不得在中國境內直接發展新聞資訊用戶,陸委會譴責這是對新聞自由及資訊流通的箝制打壓。
陸委會指出,過去中國常以「中國國情特殊」為由,阻撓國際媒體採訪行動,但還不敢明目張膽地公開限制新聞採訪,今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中明文限制新聞媒體報導突發事件之條文,已經引起國際間對其限制新聞自由的質疑。
這次公布新聞資訊管理辦法,更是對全世界保障新聞自由潮流的逆向操作,幾乎完全排除境外媒體從事新聞報導的自主空間,而卻賦予中國政府進行新聞直接監管的法令依據。
陸委會研判,中國對於新聞自由的打壓,意圖維護其內部的穩定,尤其是近年來中國區域、貧富、城鄉嚴重發展不平衡,已是中國維護穩定的重大危機,因此中國若不限制相關資訊的流通,恐將對其社會秩序與政權穩定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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