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1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日前,房屋委員會提出一個租金調整建議,一次通過調減公屋租金11.6%,但同時要修改房屋條例中租金佔住戶入息中位數10%的規定。有立法會議員表示,取消條例會抹掉租金有上限,違背了不脫離市民負擔的精神。議員亦建議房屋署寬免租金,回應居民訴求。
立法會議員馮檢基、李華明,房屋署助理署長陳嘉信等昨日出席港台節目《城市論壇》,討論房委會有關公屋減租與修例的建議。陳嘉信稱,現時租金佔住戶入息中位數10%的條例有不合理之處,使房委會只可以減租,不可以加租,需要修訂。但立法會議員李華明指出,該條例就是要讓租金不要脫離市民的負擔能力。房屋署若取消條例,就會將該條例的最重要精神抹掉,違反當時立法的原意。
馮檢基亦指出,現行條例只是讓租金方面有所上限,指機制無法執行可加可減的說法,並不公道。他表示,公屋的租金水平在2000年時,其實已經超過了條例上限的10%,目前更累積到14.4%。只是房屋署多年不肯減租,才造成了今天的惡果:一減要減很多。
馮檢基又認為,房委會在過去7年內,只是寬免過一個月的租金,儘管居民的收入下降,亦沒有減過租,所以很多政黨和居民都提倡先減租後修訂。他建議,若房屋署堅持不修例就不減租,則可停收2個月租金,紓緩居民的情緒。
亦有出席論壇的房委會委員葉國謙則表示,房委會建議的減租11.6%,幅度仍太小,他要求房委會擴大減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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