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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麻糬說 馬英九指裁量權在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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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一日電)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暗指台北市長馬英九「把法律當麻糬」。馬英九今天上午參加台北市九十五年度秋祭烈士入祀典禮前表示,警察局才是處理集會遊行法的機關,他們有權在維護人權與公共利益間作裁量,蘇院長若仔細研讀集會遊行法,就不會作如此評論。

馬英九表示,集會遊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警察機關對集會遊行所採取的命令解散、驅離等行動有裁量權,第二十六條則明確指出警察必須在人民集會遊行權利與環境安寧、秩序、交通等社會法益之間作權衡。處理集會遊行法的機關是警察機關,不是他個人。

他說,台北市政府將匯集所有相關資訊給台北市警察局,讓他們做正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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