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案 遠通電收:未來求償依法律契約進行
【大紀元8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五日電)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案生變,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表示,政府絕對嚴懲有責任的涉案者,同時追究民間公司參與者,如果有法律責任,不僅究責,也要索賠。遠通電收發言人郎亞玲表示,希望檢調單位盡快對外公布真相,遠通依契約行事,未來求償將依法律、契約來做。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案敗訴,交通部宣布,過渡期間由中華電信與遠通公司共同營運,作為最終接管的準備。
郎亞玲今天表示,對於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感到遺憾,不過敗訴的是高速公路局,遠通電收是關係人,也是最大受害者,投入龐大資源,面對這樣的判決結果,遠通電收無辜受創,員工士氣也大受打擊,因此要呼籲檢調單位徹底調查,對外公布真相。
郎亞玲指出,ETC從投標至今三年多,目前媒體上所稱檢調查出的證據,不都是遠通公司依照政府規範所做的過程嗎?這是一個法治國家,有法理、有契約,遠通向來依法行事,未來求償事宜,也仍舊依照法律、契約做事。
郎亞玲說,到目前為止遠通尚未與交通部、中華電信接觸,今明兩天遠通電收也沒有開會。
根據統計,至今天下午五時,新裝機數量有八十三筆,退機十五筆,IC卡加值約一千零四十九筆,金額約新台幣兩百五十多萬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