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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耀星案警示:金錢是為貪官默默累積的刑期

【大紀元8月5日訊】有句諧語說,金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金錢也是萬萬不能的。它生動地刻畫了金錢對於現代人的重要意義。在當今的市場經濟社會,沒有哪一個人不希望自己擁有更多的金錢,除非他是傻瓜。然而,金錢卻並非越多越好,更不是金錢越多越幸福,金錢也會給人帶來巨大精神折磨,造成恐怖和不安,特別是這些錢來路不正時。這不,曾是「抗非英雄」的廣東省疾控中心免疫規劃所原所長羅耀星就為自己「坐擁」千萬元現金而被送上法庭。

羅耀星,這位昔日的抗擊非典功臣於8月2日坐在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被告席上,被指控在2001年至2006年4月間,在向上海生物製品研究所、長春生物製品研究所、北京天壇生物製品股分有限公司、蘭州生物製品研究所採購疫苗的過程中,夥同疾控中心免疫規劃所疫苗組組長蔡漢港共42次收受賄賂,賄賂款共計人民幣1,162萬元,其中羅耀星分得707萬元。此外,羅耀星還單獨收受賄賂款共計人民幣411.5萬元。而羅的妻子卻供出了1800多萬非法財產。

許多人或許會認為,羅耀星受賄如此巨額錢財,那他一定是住豪宅、坐名車,穿名牌、包二奶甚至擁有「情婦團隊」,花天酒地,紙醉金迷,整日過著無憂無慮神仙般的生活。而羅耀星的實際生活似乎恰恰相反,雖然他受賄達1,000多萬,但他卻整日生活在恐懼和不安之中。我們不妨看一看羅收賄後的具體表現:

據羅交待,每次收到的現金他都會放在家裡的保險櫃、密碼箱中,但是隨著受賄金額的巨增,家中已不便於存放大量的現金,之後裝不下了就乾脆租了新鴻花園A幢808室專放贓款,並用黑塑料袋紮成一捆一捆的。對於那一屋子的錢,羅並不敢拿出去花,更不敢存入銀行,甚至收的錢有多少,也不敢細算。這也許是羅交待的受賄數額與其妻子供出的數額相差巨大的原因之一吧。隨著屋子裡的錢越來越多,羅也越來越感到了害怕。案發前,當他認真清點了一下錢數後,自己對收受的錢數都感到很吃驚,「原來都這麼多錢了」。最後在巨大的心理恐懼和法律震懾下,羅耀星不得不選擇了投案自首。

羅耀星的情況也許是眾多貪官中的一個典型,它反映出一個共同的特點,即貪官們往往都具有嚴重的「精神分裂」人格,一方面貪慾膨脹,慾壑難填,對於別人送來的錢物來者不拒,瘋狂進行權力尋租,絲毫不覺不斷積累的贓款也在默默地為自己累加著刑期,而另一方面又懾於法律威嚴,害怕事情暴露受到法律制裁,於是「葛朗台式」地收受看守著不義之財,花又不敢花,存也不敢存,金錢成了生活中最大的負擔,整日生活在提心吊膽中。他們體會到了做個貪官的不易,做貪官也要接受巨大的心理考驗!

羅耀星受賄案的另一個突出特點是,對於收受的巨額財產,羅既沒有揮霍,也沒有轉移,甚至也不存在絕大多數貪官的痼疾──包養情婦,在羅的整個案件中沒有任何一個機關提到生活作風問題。這對年僅39歲的羅耀星來說,頗為出人意料。這樣一來的最大好處,就是減少了國家的經濟損失,也許在法院量刑時會有利於羅耀星。

不管怎樣,曾是人民功臣的羅耀星「辛辛苦苦」五、六年,收受賄賂上千萬,雖然滿足了一時的權力慾和佔有慾,但自己卻並未從中「受益」,不敢花也不敢存,相反卻整日生活在恐懼中,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最終難免要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因此,筆者認為,羅耀星受賄案的最大警示是,對於貪官來說,金錢決不是財富,而是為貪官默默累積的刑期!

(2006年8月3日)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