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四日電)臺灣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高速公路電子收費 (ETC)案敗訴,交通部長郭瑤琪今天宣布,過渡期間由中華電信與遠通公司共同營運,作為最終接管的準備。郭瑤琪強調會保障現有用戶權益,但呼籲民眾暫時不要裝機。
郭瑤琪表示,交通部將與中華電信簽訂委託契約,交通部未來有接管的準備,但是因為涉及專利、技術等問題,談判非常複雜,過渡期會多長,還無法預估。
在二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高公局敗訴時,交通部就與遠通公司達成協議,如果上訴失敗,遠通同意將ETC設備和相關設施有償移轉高公局,且不得主張任何損害賠償。
郭瑤琪說,遠通公司於三月十七日將相關資料送高公局鑑價,提出的金額約新台幣十八億元,高公局將於下週一 (七日)與台灣經濟科技發展研究院簽約,預計六十天內完成鑑價。
郭瑤琪認為,一般來說,鑑價結果應該會比廠商提出的金額低。
她並重申,會確保ETC政策延續、確保使用人權益與國庫財務負擔最小。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下午才將ETC列入政績,隨後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就讓ETC情勢大翻盤。上午郭瑤琪在記者會上特別為ETC政策辯護,指ETC在二月十一日剛上路時,裝機不到四萬戶,平均每天通過車輛數僅三萬六千餘輛次;昨天累計裝機已達二十一萬五千餘用戶,平均通過車輛數為十八萬九千餘輛次,佔收費站通過車輛數的百分之十四點二二,使用效果不錯。
郭瑤琪表示,ETC啟用五個多月以來,車輛停等時間共計減少一百一十三小時,汽油銷耗減少四十三萬五千公升,柴油銷耗減少六十一萬六千公升,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二千六百多公噸,顯示ETC對環境有正面效益,這也是ETC政策要延續的原因。
在追究責任方面,郭瑤琪表示,貪瀆部分由司法單位調查中,交通部已指示高公局,應全力配合提供司法單位要求的資料。不過,她也希望社會大眾寬容對待沒有涉及貪瀆的基層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