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31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海濤2006年8月31日香港報導)台灣著名商人郭台銘在深圳的公司向上海記者提出索賠3千萬元人民幣的案子峰迴路轉,求償數目變成了象徵性的一元。觀察人士說,這個訴訟案的提出和變化對中國建立和諧社會有重要意義。
台資設在大陸的富士康公司星期三發表公告,撤銷對上海記者王佑、翁寶的財產凍結並追加報社作為訴訟對象。
*兩記者資產被凍結*
早些時候,富士康公司控告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王佑、翁寶報導不實,損害公司的聲譽,因此求償三千萬元人民幣,並通過深圳法院凍結了兩名記者的資產。
王佑和翁寶所服務的第一財經日報6月15日發表了《富士康員工:機器罰你站12小時》的報導。富士康認為,這篇報導有些內容,比如「招進來1000人,500人身體本來就有病」,「嚴重歪曲事實,侵害公司聲譽,造成惡劣影響」。
富士康的子公司鴻富錦是這個案子的原告。富士康公司是台灣鴻海公司在大陸投資的高科技企業,擁有鴻海公司的是台灣科技首富郭台銘。
*中國媒體廣泛報導*
富士康控告記者的案子引起了大陸新聞界的極大反彈,第一財經日報以及許多全國大媒體都大幅報導了這個案子。
富士康公司星期三發出了變動訴訟對像和撤銷凍結記者資產的公告。富士康公司的法律顧問谷哮對中文部記者說:「我們公司對外發表了一份聲明,表明了我們的態度。這個變化的原因就是希望大家不要把焦點關注到三千萬的賠償上,因為我們公司的目的並不是要賠償金額,(而是)討一個說法。」
富士康公司說,公司撤回了法律條文『假扣押』中所要求的對被告財產的凍結,但為了追求真相,維護法律尊嚴,所以決定「並列第一財經日報社為被告,並要求被告賠償人民幣一元象徵性賠償金,以昭公理」。
*政治氣氛複雜*
台灣中國時報報導,富士康改變態度,主要是大陸政治氣氛比較複雜,「廣東方面不想讓上海方面覺得自己在落井下石,省委書記派『大批國安』深入調查富士康所有底細,『最終讓富士康轉向』」。
第一財經日報發言人楊柏國對中文部記者說:「首先我們覺得,富士康沒有在原先那種訴訟三千萬這條路上走下去,這個決定是很明智的。至於你說的訴訟標底現在由三千萬改成一元錢,其實對富士康來說,三千萬對它來說也不高,但對我們來說一塊錢也不低。」
第一財經日報星期四凌晨第三次發表聲明說,他們注意到了富士康訴訟立場的變化,同時保留「反訴和另行起訴的權利」。
對於這樣一場引起軒然大波的商業名譽訴訟案,北京律師李和平說,這個案子原告被告是台灣大公司和大陸大媒體,很有代表意義。李和平說,關鍵在於,兩名記者的報導是否事實,能夠構成侵權,即便有些地方不夠真實,是否要承擔如此之大的責任。
李和平說,在中國,新聞侵權案如何起訴、起訴誰,都有規定,富士康開始起訴記者本人,想必是經過律師和法律專家的研究和討論,深圳法院採取的措施,在法律上也無可厚非。
*李和平:應思考大陸新聞界為何反彈*
李和平說,大家應該思考的問題是告記者求償三千萬之後引起的效應。他說:「最有意思的是,郭台銘在台灣可以這樣做,沒有引起多大震動,在台灣可以成功,為甚麼在大陸就不能成功?為甚麼引起大陸新聞界這樣強烈的反彈,引起社會各界如此的關注,這是很有意思的一個問題。」
李和平律師認為,這個案子反映了一個深層次的問題,那就是:中國的社會公平與和諧出了問題,廣大勞工工資太低,待遇太差。他還說,另外一方面,中國的記者一致抨擊台灣公司,反映出大陸新聞界和記者平時受審查和控制,早就憋了一肚子氣,這次終於找到了一個出氣的渠道和爆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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