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林雨綜合報導)現年44歲的殘疾人法輪功學員鄒彩榮被佳木斯市中山派出所警察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多次強行綁架並長時間勞教。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共被非法勞教關押達四年之久,只有其弱視近似於盲人的丈夫和一個未成年的孩子在家艱難度日。
本報記者林雨於8月29日就鄒彩榮多次被非法綁架一事電話採訪了中山派出所一位自稱姓王的警察。以下為採訪內容。
記者:「鄒彩榮是一個殘疾人,就我所知,殘疾人是不能隨便抓捕和勞教的,你們是憑甚麼抓的她呢?」
警察王:「你說的話我聽不懂。你是哪兒的人?是幹甚麼的?」
記者:「我是海外記者,我想知道你們為甚麼要多次抓一個殘疾人?」
警察王:「不知道。」
記者:「據我瞭解,她是因為煉法輪功被抓的,對嗎?」
警察王:「你知道還問我幹嗎?」
記者:「可是在海外六十多個國家煉法輪功都是合法的,為甚麼唯獨在中國不合法呢?」
警察王:「你既然是記者,你採訪他本人不就行了?別問我!」(隨即掛斷電話)
據明慧網2006年8月29日報導,黑龍江省佳木斯市腿有殘疾的法輪功學員鄒彩榮與其眼睛幾近失明的丈夫以及九歲的兒子,在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後,都成了迫害的對象。
由於鄒彩榮二人均為殘疾人,兒子又未成年,家境極為貧寒,他們住的是道邊的簡易房,冬天室內溫度與外面沒有兩樣,只不過避了點風。因沒錢買煤,炕上凍的沒法坐人,有人去看望他們,都被凍得在地上繞圈走,臉盆裡水罐內的水都凍成冰,甚至連鹽都買不起。在這種情況下,2000年底鄒彩榮去北京上訪,她丈夫單位還停發了他四個月的工資,說是怕他也去上訪。
多次被非法抄家、綁架和勞教
據明慧網消息,鄒彩榮已遭到了佳木斯中山派出所警察們的多次綁架。99年7月20日當天下午,鄒彩榮與前進區的許多法輪功學員都被傳喚到前進區公安分局一樓會議大廳問話,從那時起,鄒彩榮家就成了這些警察注意的地方,1999年臘月27日,中山派出所的警察們接到通知,管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去了北京,讓他們看好在家的學員。晚上,鄒彩榮家來了幾個曾在一起煉功的同修。八點多來了兩輛警車,七、八個警察把在她家的七位法輪功學員都綁架走了,連鄒彩榮的九歲兒子也未倖免。大量的法輪功書、講法帶、錄像帶等被查收。次日,鄒彩榮的丈夫在單位力保的情況下,回家照看年幼的孩子,但必須簽下保證才放回。其他五名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進看守所,少的關了兩個多月,鄒彩榮被關三個月。
2000年11月,鄒彩榮與幾名同修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抓,鄒彩榮被打得滿臉是傷,關進駐京辦。佳市中山派出所的宋亞巍到鄒家要錢,鄒彩榮的丈夫不配合,警察又恐嚇欺騙鄒彩榮七十多歲的母親。老人僅有的七百元養老錢最終被騙走。宋亞巍拿著老人的身份證提走了存折上僅有的七百元錢(老人的身份證五個多月後才被要回)。鄒彩榮與另一學員被銬在硬座車廂一天一夜,回到佳市被關進看守所。五十多天後出來時,鄒彩榮被騙走200元的伙食費。
2001年4月30日,鄒彩榮在家洗衣服,被中山派出所的幾名警察在沒有出示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綁架到派出所,隨後鄒彩榮又被包括所長徐永利在內的四五個警察強行塞到車裡押送到看守所。
因鄒彩榮當時身上長滿疥瘡,看守所拒收。警察宋亞巍與看守所拒收的警察吵了起來,宋亞巍表示寧可擔負一切後果也要把鄒彩榮關進去。鄒彩榮的丈夫領著鄒彩榮的老母及年幼的孩子到當地派出所要人,惡所長聲稱:「為了五一節的安定才抓你媳婦的。」
鄒彩榮丈夫反問,「一個做好人的殘疾人對你們的安定有甚麼威脅?」話音剛落,所長就接到宋亞巍的電話說馬上放人。然後驅車到看守所,看情況不妙,派幾個警察立即將鄒彩榮回家,到家時只有一個警察將鄒彩榮扶下車,就逃跑了。
2001年5月,由佳市前進區610警察李巍,中山派出所所長徐永利為首的五、六個警察,駕三輛車來鄒家要帶她去勞教所。當時正好鄒彩榮的家人去看望與鄒彩榮同住的母親,阻止了他們的惡行,告訴他們鄒彩榮修煉後的一切變化,家庭和睦,如帶走鄒彩榮,誰來照看老人,鄒彩榮的丈夫弱視,還有年幼的孩子。警察們自知理虧,都溜走了。
2001年5月21日,鄒彩榮的哥姐們正在鄒家做客被舉報(鄒家一直被監視)。來了兩輛車,以有大法書及資料為由將鄒彩榮再次綁架。在看守所鄒彩榮以絕食抗議迫害,被大字形釘在板舖上二十四小時,兩天後和另一大法弟子被送勞教所。
據可靠消息稱,此次綁架關押是前進區610與中山派出所早已謀劃好的又一次迫害,由派出所出850元錢,送鄒彩榮去勞教所轉化。當時有610李巍和政保大隊的宋顯彬等警察押送鄒彩榮和另一名有單位出錢的大法弟子到勞教所。
勞教所因鄒彩榮的腿殘疾不收。李巍跟勞教所商量,「上一個月的學習班,轉化了就放人」,佳木斯勞教所看到850元錢,就收下了鄒彩榮。
在勞教所裡,每天都得看污蔑法輪功的錄像,犯人看管法輪功學員,連洗漱上廁所都被限定時間。一個月後因鄒彩榮不放棄修煉,又超期關押兩個多月,派出所不再出錢了,隨後在9月11日,勞教所以「不養白吃飯的」為由無條件將鄒彩榮釋放。
2002年8月的一天,中山派出所的警察們闖進鄒彩榮的家,當時鄒彩榮不在家,家中只有孩子與小朋友看錄像。警察架著錄像機到處拍照,連孩子的英語磁帶都被充當大法資料,然後帶走了十二歲的孩子。孩子被帶到派出所審問,給孩子照相,按手印。隨後警察想用孩子要挾鄒彩榮的丈夫到派出所,陰謀沒得逞,半個多小時,孩子被放回。之後警察們到處搜捕鄒彩榮,她被迫離家出走。
2002年9月,鄒彩榮被從她的姐姐家綁架。警察們不顧她的腿腳不方便,把她從四樓強行拖到樓下車內。在看守所,鄒彩榮以絕食抗議迫害,已經出現生命危險,看守所幾次報告派出所,派出所不予理睬。最後,警察宋亞巍才領二二四醫院的一名醫生來到看守所給鄒彩榮查,當時的干警建議宋亞巍:鄒彩榮的身體都這樣了,腿還不好,放了吧!警察宋亞巍揚言說鄒彩榮出去後就上北京不能放。為了應付看守所,說她的身體沒事,匆匆溜走。
就這樣,在前進區610和中山派出所的警察串通下,鄒彩榮被非法判刑二年,於2003年的4月1日,送往哈爾濱女子監獄,因體檢不合格拒收。
7月31日,鄒彩榮被再次送往女子監獄,又因檢查不合格拒收。鄒彩榮和另一名檢查不合格的大法弟子被戴上腳鐐子押回佳木斯。在押回途中看守所女警張艷麗接到電話,說女監又同意接收,看守所的警察們高興得歡呼,說給張艷麗慶功。原來在監獄拒收後,張艷麗就找關係,找到香蘭監獄長疏通關係。張艷麗和鄒彩榮是高中同學,為了不讓鄒彩榮在看守所遭罪,換一個環境,結果這個「好意」卻把老同學送進監獄。
在女子監獄集訓期間,每天從早5點到晚9點,整天坐在小凳上,鄒彩榮腿腫得幾乎不能行走。在病號監區,因不配合警察,被吊銬二十八個小時。
2004年9月15日,鄒彩榮被釋放。中山派出所的宋亞巍和前進區610的李巍,先後到鄒家問是誰上網揭露二次送哈爾濱的事,而且還警告,以後不能上網。
2005年11月的一天,鄒彩榮的親戚來串門,有一許姓同修到鄒家歇腳,剛坐不到5分鐘,就被中山派出所的教導員邵福祥、王姓警察、孫義斌等駕車趕到,不由分說抓走許同修,還抄走了鄒彩榮家的影碟機。警察邵福洋,瘋狂地要抓走過路看似不平的人,還叫囂封鄒家的門。
未成年的兒子只好輟學打工
為了節省支出,父子倆在零下十幾度的屋內洗澡,最後洗到身上冒熱氣。父子倆的衣服破了,就用柴面袋子的粗線縫上,以免開線。衣服、被褥髒了,夏天,孩子把洗衣機搬到外面洗。因孩子父親的眼睛不好,做的飯中,經常是死蟲子、蟑螂蛋都有。
鄒彩榮的一家屬於低收入,國家規定應該有低保,可佳木斯南崗辦事處,以不放棄法輪功為由,拒發低保金,一個十五歲的孩子,交不起學費只好輟學,外出打工。
據瞭解,鄒彩榮現在被釋放在家,一家人艱難度日。不久前,當地片民警問鄒彩榮的孩子多大了?鄒彩榮說十六歲,片警不相信。因為她的孩子從相片上看像二十多歲。鄒彩榮告訴他,「這就是經過六、七年的迫害,在孩子的臉上、心靈上留下的傷痕。一個從十歲就開始經常過著沒娘的生活,小小年齡開始擔起家庭的重任,買米、買面、買菜、洗衣,引火做飯,照顧視力不好的父親,又掛念遠在監獄的母親,掛念著母親的安危。逢年過節,小朋友都有母親陪著上街買新衣服,他卻不能,只有跑開,遠遠地看著。想念媽媽的時候,含淚忍著,從不對父親說起,無怨無恨,因為他知道,修煉沒錯!媽媽沒錯,媽媽是為做好人,才被壞人抓走的。一個孩子,承受著大人都難以承受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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