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交部:確保用路人權益 ETC裝機與否自行考量
【大紀元8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三日電)高速公路電子收費 (ETC)案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上訴,交通部次長蔡堆今天晚上表示尊重,但遺憾。蔡堆表示,將於最短時間公布敗訴後的處置方式,交通部會確保用路人權益,至於明天起是否要裝機,民眾可自行選擇。
蔡堆與高公局長楊錫安今晚共同召開記者會。蔡堆表示,交通部已經要求遠通電子收費公司應維持電子收費正常運作與營運,不管是舊用戶或明天以後的新裝機戶,交通部都會確保用戶權益。但如果ETC用戶要求退機,車上機 (OBU)價金可全數退還。
蔡堆表示,由於尚未收到正式判決書,從最高行政法院發布的新聞稿初步分析,ETC案是回到三家競標廠商協商階段,交通部還要研究如何執行這項建議案。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