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退除役特考規則 回歸公務員任用法
【大紀元8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三日電)台灣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修正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刪除考試及格人員取得同職組各職系任用資格的規定,回歸公務人員任用法規範。
考試院也通過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考三等考試增列自然保育類科,刪除農業機械、生物資源動物組、生物資源植物組、公職輻射安全技術師、公職語言治療師等五個類科;四等考試刪除保育人員、公職獸醫佐兩個類科。
考試院並將退除役特考三等及四等考試普通科目「中華民國憲法(概要)」修正為「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與英文)」,並明確規範試題題型及考試時間;另修正部分類科專業科目,並標明試題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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