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投資台灣優先 經建會提配套
【大紀元8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為落實經續會的共識及陳水扁總統「投資台灣優先」的指示,經建會昨在行政院院會提出對企業低利貸款、專案融資等「投資台灣優先」措施,陸委會也報告「兩岸經貿動態管理」,提出放寬中國商務人士來台等四項短期配套、八項持續推動的兩岸經貿政策調整規劃措施。
經建會報告中,根據經續會的五百一十六項共識,將長期照顧、鄉村在地型特色產業及生態休閒農業、策略性服務產業及創意服務、再生能源等高科技新興產業、非銀行之金融事業、都市更新,都列為未來有潛力的產業;央行並規劃對未分配盈餘十%營所稅、兩稅合一及促產條例的租稅減免措施,進行通盤檢討,制定單一租稅優惠法。
為落實陳水扁總統「投資台灣優先」,蘇揆同意經建會的規劃,並指示各部會從土地取得、融資便利與租稅獎勵等方向,活化現有各項措施,以協助企業降低投資成本;另應改善水電基礎設施、健全勞動法制,營造有利投資的基礎環境,同時結合官民資源主動積極招商,並協助排除投資障礙,以吸引外人來台投資。
陸委會提出的四項短期可行措施包括:一、防止敏感科技與核心產業技術及優良品種外流等「積極管理、有效開放」措施;二、放寬中國商務人士來台;三、強化中國投資案件政策審查機制以符「台灣優先」及「全球佈局」前提;四、落實技術輸出管理,對中國已開發成熟或國際上已不管制之產業技術才予檢討。
八項持續進行或應規劃推動措施包括持續與中國協商中國觀光客來台、兩岸客貨運包機、證券商赴中投資、銀行赴中國設分行、協商台商投資權益及人身安全保障、加強處理農特產品地名在中國遭搶註商標問題、進行兩岸貿易與投資影響評估報告,並在赴中投資上限前提下,採行更客觀透明而有效率的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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