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新加坡不應捲入聲名狼藉的大屠殺
【大紀元8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黃慧新加坡報道)新加坡法輪功學員中領館前抗議被起訴案8月28日在初級法庭開庭。辯護律師拉維指出該案件背後有政治動機,起訴案本身對就是法輪功學員的偏見,如果不及時糾正,將有損新加坡的長遠利益。當天來自10個國家和地區的近百名法輪功支持者來旁聽此案,但庭審的房間僅有12個旁聽座位。
7月20日,新加坡三法輪功學員因展示內容為「720絕食抗議中共滅絕人性的迫害法輪功學員/Stop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in China(停止在中國迫害法輪功)」的橫幅被警方以「展示侮辱性文字進行騷擾」為由控上法庭。因其中陳培育在庭審前於8月17日被緊急撤訴而遣返,因而此上庭的只有兩人。控方律師在回答記者訪問時,並未給出撤訴具體的理由,只說他有這個權力。
律師拉維當庭指出,聯合國已經聲明共產黨在中國正在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全體滅絕,而且國際社會都在嚴厲地譴責這種暴行。他告訴法庭中共前領導人江澤民和李嵐清在全球多個國家被起訴。最近更有獨立調查報告證實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新加坡怎能允許協助中共來迫害本地這群和平的法輪功修煉者的事情發生?他強調,新加坡國家名譽不應被捲入這場聲名狼藉的大屠殺。
當天律師在法庭上提出兩個要求:一個是他要求控方提供警方7月20日在中國大使館前拍攝的VCD,該VCD是該案的主要證據的。他舉例說,目前他正在辦理新加坡反對黨徐順全的案子,控方主動將做為證據的VCD交給被告,而對於法輪功的這個案子,經過他再三要求,控方都不同意將同樣是證據的VCD交給他,除非他可以保證VCD不會落到法輪功手上,因為法輪功「會將VCD放到互聯網上。」
辯方律師發現控方證人在一開始的時候出現在法庭上。按照法律,控辯雙方證人除了作證的時間都不應出現在法庭。因此他認為證人不再具有作證的資格,要求法庭取消。
但這兩個要求均被審訊本案的西瓦善穆甘法官(Siva Shanmugam)拒絕,律師對此表示震驚。
來自10個國家和地區百名支持者
當天的庭審吸引了來自10個國家和地區近百名法輪功支持者來旁聽。但是法庭安排庭審的房間只有12個座位,因此有6-8名支持者可以進入旁聽,而絕大部分只能在庭外守候。這些支持者來自美國、加拿大、澳洲、英國、日本、香港、澳門、台灣、泰國和馬來西亞。
來自香港的簡鴻章表示,法輪功在世界各地都有對中共的和平抗議,沒想到在新加坡會被控上法庭。被告之一余文忠是他的朋友,他很關心余先生能否得到公正的審判。
他說,香港和新加坡都是遵循英國的法律體系,但是他很難理解為什麼證人會在不作證的時候出現在法庭,這在香港是絕對不會發生的。
從英國遠道而來的一位支持者扎亞(jaya gibson)認為,新加坡的起訴案非常嚴重,在民主國家這樣的起訴案早就被扔出法庭了,因為根本就是浪費時間。他特地趕來新加坡,希望新加坡知道全世界都在關注這個人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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