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民政主任挪用公款罰成候判
【大紀元8月28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8月28日報導)香港區域法院裁定一名民政事務局行政主任挪用公款的五項盜竊罪成,案件押後至下月18日宣判。
被告文詠鈞(42歲)被控利用假帳單盜用青年交流計劃的款項,五項盜竊罪名成立,法官表示要等候被告的背景報告才宣判。由於被告的行為違反誠信,按以往案例應該判監,所以不准他保釋。
控罪指被告身為民政主任,於2004年負責有關活動期間,挪用局方墊支的150萬元款項,並把其中22萬元轉至賽馬會的個人戶口參與賭波賭馬。他又涉嫌誇大青年大使的食宿費用,提交假單據及假帳目,民政局對帳目有懷疑,轉交廉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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