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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集

孫文廣:請簽名 救援高律師

——聲援高智晟之三

【大紀元8月26日訊】讓我們大家來簽名,聲援高律師及其家人。有能力到海外網上瀏覽的人,不要忘了告訴自己的親朋好友有關的信息,徵求他們簽名,與同道相遇,或電話聯絡不忘問一句「簽了沒有?」。

高律師8月15日被拘捕,其家人包括幼子也遭監禁,抗議聲不絕於海外,有人著文,有人發表講話,更有各國政要表態;對此國內很多人義憤填膺;民主國家可以示威、遊行表達民意,大陸的中國人沒有如此幸運,甚至街頭小報也不得洩漏絲毫反對意見,我們只得利用海外媒體以簽名代替示威、遊行。

現在海外已經出現三封聲援高律師的簽名信。

其一是胡平、趙昕發起的:《強烈要求釋放高智晟的緊急呼籲書》(8月18日)已有近600人簽名。

其二是劉曉波、丁子林等發起的《關於高智晟律師被捕的聲明》(8月19日)已有400多人簽名

其三是艾曉明(中山大學教授)袁偉靜(陳光誠夫人)和茉莉三位女士發起的《強烈要求北京警方停止侵犯高智晟律師家人的住宅和人身自由》(8月22日)簽名人數已有200餘人。

讓我們大家來簽名,聲援高律師及其家人,有能力到海外網上瀏覽的人,不要忘了告訴自己的親朋好友最新信息,徵求他們簽名,與同道相遇,電話聯絡不忘問一句「簽了沒有?」。簽名可以用真名,也可以用筆名。以上三封簽名信,都可以在《議報》的《簽名網》上查到。其網址為:

//www.qian-ming.net/gb;也可以通過google輸入「簽名網qianmingwang」查到,但是上網必須通過動態網或代理服務器。想簽名的朋友,也可給已經簽了名的人打電話,發郵件,請他們代簽。

2006年8月25日於山東大學(0531-88365021,13655317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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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三封簽名信:

其一:強烈要求立即釋放高智晟的緊急呼籲書

(徵集簽名)

發起者: 胡平等 發起日期: 8/18/2006,

我們輾轉獲知,8月15日中午12點,在山東省東營市姐姐家看望病危姐夫的高智晟律師,被十幾名突然闖入的便衣們秘密抓走。這些便衣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件和理由,其行為與綁架無異。事後有人告知他們是山東省東營市的公安。高智晟姐姐家的通信渠道均被切斷,到目前為止,高智晟的下落仍然不明。

高智晟是著名的維權律師。長期以來,他站在維權活動的第一線,為弱勢群體和受迫害群體及個人仗義執言;也因此遭到當局的一系列迫害,他的律師事務所被下令停止執業,他和他的家人則受到多種形式的跟蹤、監控、騷擾、恐嚇;他本人還受到過圍攻、毆打乃至暗算。這次綁架事件,不論是出於地方公安的行為,還是出自中央的指令,都意味著迫害的嚴重升級。對這一野蠻暴行,我們表示強烈抗議,並要求立即釋放高智晟。我們切切不可忘記,對一個人的侵犯,就是對一切人的威脅。在此,我們也呼籲更多的人參加簽名。不要以為簽一個名沒有什麼用。想想看,如果我們大家都不簽名,暴政一路走來,如入無人之境,那還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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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 關於高智晟律師被捕的聲明

發起人:劉曉波丁子霖等 2006年8月19日

據新華社報道,北京市公安機關已經以「涉嫌違法犯罪活動」為由對高智晟律師進行拘留審查。

另據境外媒體此前的報道,高智晟律師於8月15日在山東姐姐家被警察突然抓捕,由於他姐姐家電話被切斷,所以在高智晟被抓走24小時後,消息才透露出來。目前關押地點不明。

高智晟是著名的維權律師,兩年來,他曾先後介入過「陝北油田案」及「朱久虎案」,「番禺太石村案」及「郭飛雄案」和異見作家「鄭貽春案」。2005年10月18日,高智晟律師公開為受迫害的法輪功呼籲,發表了《停止迫害自由信仰者改善同中國人民的關係——高智晟致胡錦濤溫家寶的公開信》。同年11月4日,北京市司法局對「智晟律師事務所」施以停止執業一年的行政處罰,使高律師失去了從事律師工作的條件。

之後,高智晟繼續以公民的身份從事民間維權活動,由此他遭到警方的長期跟蹤騷擾,其本人的人身自由和家庭生活受到嚴重侵害。

根據高智晟律師兩年來的所言所行,我們實在看不出對他實行「拘留審查」的正當理由。無論是作為律師還是作為公民,高智晟先生都有充分的權利參與民間維權活動,也有發表自己政治見解的言論自由,這些權利理應受到政府的尊重和保護。

有鑒於此,我們強烈要求國家主席胡錦濤先生、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先生:

1,敦促行政當局立即釋放高智晟,還他作為一個公民的人身自由。

2,敦促北京市人大及全國人大依法調查這個案子,根據中國憲法和聯合國兩個人權公約確保高智晟律師作為中國公民的權利得到充分尊重。在高智晟律師恢復自由之前,必須依法保障他在獄中的各項權利,包括他的合法申訴權利,聘請律師的權利,他的親屬探視權利。

3,如果高智晟案進入司法程序,我們敦促司法當局公開審理,確保司法公正和被告人得到充分的法律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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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強烈要求北京警方停止侵犯高智晟律師家人的住宅權和人身自由(簽名呼籲)

發起者: 艾曉明, 袁偉靜, 茉莉等 發起日期:

8/22/2006,

根據中國政法大學教師滕彪和原北大副教授焦國標的現場走訪記錄,我們獲知:在高智晟律師被拘留審查之後,他的妻子耿和以及兩個尚未成年的孩子一直處在北京警方的非法監禁之下,有警察或擁有類似授權的人員直接進駐了高宅,並限制著其家屬正常進出及會見客人。

上述公職人員在沒有合法授權的情況下,直接進駐公民私人住宅,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住宅權。該行為赤裸裸地踐踏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九條,該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上述公職人員非法限制高智晟律師家屬的人身自由,也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該行為直接踐踏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七條,該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尤其值得所有中國公民和一切正義友好人士高度關注的是,以上肆無忌憚的暴虐侵犯行為並未因為其中有尚未成年的兒童(一位13歲的女孩,一位2歲的男孩)而有所迴避,公然踐踏了人類普遍的道德和人道標準,違背了世界《兒童權利公約》。

上述行為已經構成了嚴重的踐踏人權事件。它不僅給當事人造成巨大的傷害,而且正在開創一個極不人道的先例。對此,中國和世界有著基本良知的人士必須站出來予以堅決制止。

我們要求北京警方的有關公職人員能夠放棄上述違背基本人倫人道人性的暴虐侵犯行為,返回到尊重法治保障人權的軌道上來。我們鄭重地向對北京警方的行為負有重大責任的北京市政府和中央政府發出以下呼籲:

1、立即撤出非法進駐高智晟律師私人住宅的一切人員;

2、立即停止對高智晟律師的妻子耿和以及兩位尚未成年的兒童的非法人身限制;

3、現場取證並直接追究決策實施以上暴虐侵犯行為的政治領導人、現場指揮人員和具體實施人員的法律責任。

為了保障以上目標的實現,我們同時呼籲社會各界婦女兒童保護組織和各類民間非政府組織積極介入這一事態,幫助監督北京警方並制止其野蠻行為,並致力於防止類似事態的再次發生。

我們將迅速向各政府相關部門、全國婦女聯合會以及聯合國相關機構提交進一步的報告。向危難中的婦女和兒童表示支持者,請馬上聯繫。(freebornchina@gmail.com)

(//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