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欠租轉讓店面 犁原前老闆遭判刑
【大紀元8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二十五日電)台北市著名音樂餐廳「犁原」負責人梅高禎因欠房租無法償還,將餐廳經營權轉讓給不知情的吳姓男子,遭檢方依詐欺罪起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撤銷一審無罪判決,依詐欺罪改判梅高禎有期徒刑五個月,可易科罰金。
「犁原」是台北市著名的音樂餐廳,知名歌手張惠妹、趙傳、伍佰都在犁原發跡,但近來消費型態改變,生意今非昔比。
梅高禎在二○○三年十一月取得餐廳經營權,向李姓屋主承租店面,簽訂租賃契約,每月租金為新台幣三十五萬元,租約中並規定,「犁原」公司只能經營餐廳,未經房東同意,不得擅將房屋全部或一部轉租、出借、頂讓或給別人使用。
不過,「犁原」營運狀況未如預期,梅高禎在積欠四個月房租共一百四十萬元的情況下,向不知情的吳姓男子誆稱可分租房舍,轉讓經營權。吳姓男子先匯款六十六萬元押金和頂讓金給梅高禎,隨即交付第一個月租金十八萬元和預付租金支票交給梅某,隨即斥資裝潢餐廳。等到李姓屋主通知吳某後,才知道受騙。
一審時,法院認為全案純屬民事糾葛,和刑法詐欺取財罪無涉,判處梅高禎無罪,吳姓男子附帶提出的一百五十六萬餘元民事賠償也連帶遭駁回。
不過,全案上訴到高院後,合議庭認定梅某確實有以詐偽的方法欺騙他人,使人確信為真,依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個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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