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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十一日電)台灣司法院今天舉行律師轉任法官職前訓練第一期開訓典禮。司法院長翁岳生表示,這是首次司法院在司法人員研習所辦理律師轉任法官職前訓練,除宣示律師轉任法官制度的順利推動,增強司法公信力,並期勉學員將實務經驗帶入法庭,提高裁判品質。
翁岳生表示,目前法官的任用管道主要是經由考試院司法特考及格,到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受訓後分發,平均年齡只有三十幾歲,其中也有大學一畢業,僅二十四、五歲就擔任法官,外界長久以來對法官年齡過輕,是否有充足社會經驗,抱持質疑態度。
他指出,為降低外界疑慮,增進人民對司法的信賴感,一九九八年司法改革會議決議推動法官多元化晉用管道,期使具豐富實務經驗的檢察官、律師和豐富法學素養的大學教授,加入審判工作。這次根據「司法院遴選律師轉任法院法官職前訓練審查辦法」等規定,遴選十三名學員參加訓練。
翁岳生指出,開訓典禮的意義不僅向社會大眾宣示律師轉任法官制度的順利推動,且回應人民對司法公信力的殷切期盼。期勉學員能不辜負期望,由辯護的律師轉任中立的法官,立場須更超然公正。相信許多優良律師投入司法實務界,必能和原經考試分發取得資格的法官切磋,提高裁判品質。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古嘉諄表示,司法院以開明、認真、負責的態度推動律師轉任法官制度,在他任內就有二十位律師申請轉任法官。為配合司法院的制度,同時推動律師研習所制度,今年底將開始律師強制在職進修,期盼律師轉任法官職前訓練第一期學員能扎實學習,實現理想。
司法院六月辦理律師轉任法官遴選,遴選出十三名學員,其中自行申請三位,甄試及格十位;有三位曾擔任各級法院法官助理,另十位是資深執業律師。自今天開訓,共需接受三十五週的職前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