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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貸款
【大紀元8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韻台北二十日電)台灣教育部八月初通過修正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提高留學生貸款額度及延長還款年限;台灣教育部國際文教處今天表示,相關修正條文已於十八日公布,新修正辦法自公布日起適用。
教育部修正留學生學就學貸款辦法,放寬留學生貸款額度及還款年限,修讀博士學位學生,貸款上限從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提高為一百八十萬元,修讀碩士學位者,貸款上限從八十萬元提高為九十萬元。
還款年限方面,博士生貸款期限從最高十二年延長為十四年,含寬限期四年,碩士生貸款期限從最高六年延長為八年,含寬限期兩年;教育部國際文教處表示,貸款期限延長後,每名碩士生每月還款從一萬七千元降低為一萬三千元,博士生每月還款從一萬六千元降低為一萬五千元。
同時增列,留學生從開始按月平均攤還本息起,如果年收入未達每年應攤還本息的兩倍,可向承貸銀行申請緩繳本金,緩繳期間最長為一年;另外,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後,如有就學需要,仍可備齊相關文件,重新申請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