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浪網新聞圖文不一 吃上侵權官司
【大紀元8月2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日電)中國新浪網因擅自使用民眾照片搭配其他新聞,吃上名譽侵權官司。重慶市渝中區法院判決,要求新浪網刊登文章為原告恢復名譽,並賠償經濟損失、精神損害費人民幣六千多元。
「北京青年報」今天報導,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日,中國新浪網在「新聞中心」頁面刊登文章「丈夫夜不歸宿,妻子怒索『空床費』」,在未經原告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原告劉姓民眾一家三口的合影作為搭配圖片,但新聞內容與原告一家沒有任何關係。
法院審理認為,新浪網雖以馬賽克遮蓋劉姓一家三口的照片,但熟悉原告的民眾從照片中人物的其他部位,很容易分辨出人物的身分,文章搭配照片的方式在客觀上導致原告三人社會綜合評價降低,已構成侵害原告名譽權,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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