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長期性侵2幼女 狼父判14年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8月1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余雪蘭/嘉市報導〕陳姓男子先後性侵2名幼女,長達10年及6年之久,造成女兒身心嚴重受創,法官一審重判14年有期徒刑。

在學校服務的陳姓男子,從84年開始,即性侵當時就讀小學1年級的長女,88年時,又將魔掌伸向就讀小學2年級的次女,此後即輪流性侵2女。

期間,女兒曾將此事告知母親,但母親不相信,質問丈夫,丈夫否認,而未進一步處理,直至94年6月間,為警方輾轉查知,才終止2名女生的噩夢。

獸行長達6至10年

法官認為,陳姓男子性侵2女長達10年與6年之久,違反倫常,行為變態,經聖馬爾定醫院鑑定,認為被告有施以治療必要。

惟刑法修訂後已刪除「刑前治療」規定,新規定是被告經服刑後若無法改正其行為,由執行單位諭令其接受治療。

(//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