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十四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偉哲今天表示,總統府的國務機要費演變過程,本來就具有特別費性質,若審計部覺得要變更這筆預算的認列方式,每一項支出都要有單據,應提出證據。
黃偉哲(台南縣)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一九六三年前,總統府有機密費與特別費,當時有專人處理機密費,收支明細不在報表列示,特別費則由會計單位管理。一九六三年後,兩者合併,會計科目為國務機要費。
他表示,「國務機要費」半數屬機密,領據結報由專人處理,半數檢附原始憑證,由會計單位核支列帳。以一九六二年為例,總統府機密費新台幣八百四十萬元,特別費六百八十萬元,兩者合併後,隔年的國務機要費就是一千五百二十萬元。
黃偉哲說,國務機要費具特別費性質,不是於法無據,更不是無例可循,若審計部硬要說國務機要費沒有特別費性質,應提出證據。
至於外界質疑總統府提出的單據有爭議,他指出,國務機要費須拿單據核銷的部分,總統府提出的單據當然可受公評。
藍營譏綠委:不如比照袁世凱時代處理國務費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十四日電)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蔡錦隆今天批評,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拿著民國五十一年度的資料,佐證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有一半不需單據即可核銷,「乾脆拿民國初年袁世凱的辦法比照算了」。檢調單位應認清現在是民國幾年,並徹查二零零三年至今每一筆國務機要費帳目。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蔡錦隆十四日表示,台灣紅負責人李慧芬返國接受偵訊,釐清國務機要費,強烈要求檢調單位全力保護李慧芬安全與攜帶回國的文件。//中央社 |
黃偉哲(台南縣)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一九六三年前,總統府有機密費與特別費,當時有專人處理機密費,收支明細不在報表列示,特別費由會計單位管理。一九六三年後,兩者合併,會計科目為國務機要費。
國民黨團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蔡錦隆指出,二零零三年已經有「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支用程序作業規定」,至少二零零三年之後府方就須依法核銷;「民進黨現在還拿民國五十一年度的資料出來佐證,乾脆拿袁世凱的辦法比照算了。
蔡錦隆說,黨團強烈要求檢調單位徹查二零零三年後每一張國務機要費核銷單據,不能只查一半屬於業務範圍的單據,而不查另一半被列為「機密」的部分,畢竟國務機要費不是特別費,也絕非機密費,檢調絕對不能吃案。府方也應依法行事,不能再拿過去兩蔣及李登輝時代來混水摸魚。
另外,關於外傳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欲切割與前主席李登輝間黨產問題。蔡錦隆表示,二十三日是馬英九任主席滿一年,屆時將會提出黨產處理報告,請大家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