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方有一位脾氣暴躁的同事,有一次因為一點小事對他大吼大叫,事後還到處說他的壞話。在這個過程中,小方從頭到尾都沒有吭聲。
同事們見到這種情況都憤憤不平,認為小方未免也太懦弱、太好欺侮了。有人問小方說:「他對你態度這麼惡劣,還到處誣衊你,你怎麼受得了呢?」小方回答說:「我為什麼要讓他的行為,來決定我的態度呢?」
是啊!我們為什麼要讓別人的行為,來決定我們的態度呢?
面對別人強加給我們的不公時,有的人與對方起了衝突;有的人選擇忍氣吞聲,以免招惹麻煩,可是心裡放不下,使自己的情緒都受到影響;有的人雖然沒有正面回應,但私底下用盡心機:你讓我不好過,你也別想過好日子。這些反應雖然各有不同,但都是被他人的行為,牽動自己的情緒。
有人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如犯我,我必犯人。」這一句話乍聽之下,好像挺有道理的:不主動侵犯別人,但也不受別人的欺侮。其實說這句話的本身,就已經有準備要爭鬥的架式了。想一想,人與人的交往中,誰能保證自己不會不小心碰到別人,或是惹別人不高興了呢?如果大家都像刺蝟一樣,那豈不是要人人為敵了嗎?
總之,面對別人不當的言行時,願我們都做自己的主人,而不是別人的奴隸;做自己情緒的主人,而不是情緒的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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