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1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彭群弼報導)對於遠東集團將捐出持股給政府,交通部政務次長蔡堆表示肯定,歡迎以公平的方式參與競爭,但是高工局表示,根據促參法規定,政府一旦接受遠東集團捐贈55%的股權,遠通電收就成為公營企業,依規定不得參與BOT招標!將喪失競標資格!否則將出現球員兼裁判的問題!高公局坦承:遠東集團將燙手山芋拋給政府,目前經陷入極大的法律爭議。
代理部長主持一年一度中華美食展的交通次長蔡堆,還沒有開始品嚐美味,就先得面對一道不知能否下嚥的難題:遠東集團負責人徐旭東決定捐贈手中擁有的遠通電收55%的持股。
由於事前毫不知情,蔡堆第一時間的反應是:歡迎遠通電收回到甄審階段,一定會保證公平競爭。
蔡堆一邊逛美食展,一邊透過媒體瞭解遠通的態度,才逐漸瞭解到政府必須與其他45%股權的三大股東周旋,不過,蔡堆說:只要拿到主導權,遠東沒有提出附帶條件,問題就不大。至於如何解決政府接收的後續問題,蔡堆承認:還需要研究。
高公局長楊錫安中午證實:包括台灣宇通,遠通電收都已經依照約定,將意願書送達高公局,並列出不少附帶意見。
不過,楊錫安承認:遠東集團退出的十分鐘前,他才獲知相關訊息,因此,下午邀集法律顧問,律師一起研商。他表示:政府如果接受捐贈,遠通電收成為公營事業,利弊得失還要衡量,更重要的是:如果遠通成為公營事業,是否有資格參與第二階段甄審?依促參法規定,參與BOT廠商,政府出資或捐助,不得超過BOT廠商持股的20%,遠通捐出超過55%的股份之後,未來參與招標,是否成為高公局參與高公局的標案,形成球員兼裁判?也需要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