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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迴案
【大紀元8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十日電)涉及南迴鐵路出軌殺人案的李泰安已在七月二十八日被屏東檢察署求處死刑,並裁定續押。李泰安的律師吳澄潔以嫌犯已無羈押必要提出抗告,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訊被告並審酌卷內具體事證,今天駁回抗告,決定繼續羈押李泰安。
李泰安於七月底被屏東檢察署起訴求處死刑,地院裁定繼續羈押禁見,李泰安的律師吳澄潔隨即提出抗告,抗告書送達屏東地院後轉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裁定。
吳澄潔提抗告的原因,指依檢方起訴書內容,無法證明李泰安涉及南迴案,加上李泰安被依殺人及公共危險等罪嫌求處死刑,已經沒有再勾串證人的可能,屏東地院仍裁定羈押李泰安,並不合法理。
高雄高分院於八月七日收到吳澄潔抗告書,著手審理李泰安案的相關事證,認為李泰安涉嫌重大,所涉殺人及公共危險罪嫌部分,最輕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不羈押,恐難追訴、審判,所以駁回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