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海外僑胞組團參加中華民國慶典活動
【大紀元8月10日訊】為慶祝95年雙十國慶,僑務委員會己於日前公布「歡迎海外僑胞組團回國參加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慶典活動須知」並成立「僑胞接待服務處」,將自本年10月4日起至8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及10月9日上午7時至下午10時辦理僑胞報到手續。旅居國外僑胞或其眷屬於95年9月1日至10月9日期間返國,符合該須知所列報名資格,並辦妥報到手續者可由相關受理旅行社申請旅遊補助。(95年8月31日以前返國者,恕不受理報到。)
昆士蘭地區組團回國慶祝雙十國慶請向各社團會長報名:
昆士蘭台灣同鄉會 李國政會長 3272-8882, 0401-684-079
昆士蘭台灣商會 郭國棟會長 0408-212-775
昆士蘭客家會 陳秋琴會長 3349-0711
昆士蘭慈暉婦女聯合會 林 玲會長 3711-3288,0404-666-869
團友會 謝政達會長 0402-088-189
全盟布里斯本支盟 柯文耀理事長 0142-046-201
國際佛光會 張傳勝會長 3841-3511
個別報名亦可洽布辦處董秘書:tel:3229-5168 tyw2813@yahoo.com.tw
*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1)回國參加慶典之僑胞,均須事先辦理報名,請擇個別僑胞或僑團一項為限登記。(2)個別僑胞線上或傳真登記:請至僑務委員會網站www.ocac.gov.tw十月慶典活動專頁辦理上網登記,另個別僑胞傳真登記:請至僑務委員會網站下載僑胞登記表或影印後附僑胞登記表詳填後,傳真至僑務委員會辦理。傳真號碼:886-2-23566235、23566325、23566326。(3)僑團通訊登記:每團人數以15人至40人為度,並請填寫慶賀團名冊(含團員清冊及僑胞登記表,每人檢附2吋半身正面照片2張),已在台定居及無法返國者請勿列入,並依組團注意事項洽各駐外館處辦理登記。
*活動日程:(1)10月4日~9日請至僑委會(台北市徐州路5號)辦理僑胞報到(2)10月9日晚間「四海同心音樂會」預定於國立台灣大學體育館演出1場。現場觀眾座位數為4,800人,參加者須憑入場券進場,於辦理僑胞報到時發放。(3)10月10日上午請參加總統府前國慶大會活動(4)僑胞參加旅遊活動可申請補助期間為:10月2日至9日或10月11日至18日。
*旅遊補助及其他注意事項:(1)參加十月慶典活動僑胞,請於啟程回國前,先行辦妥旅遊平安保險。(2)慶典期間僑團參加僑務委員會所安排之團體活動(例如音樂會及國慶大會),交通工具由僑務委員會統籌調派。旅遊參訪活動期間,交通工具由代辦旅行社負責。自由活動或個別活動,不提供交通安排。(3)僑務委員會十月慶典接待服務對象以僑胞(含外籍僑眷)為限,其餘外籍人士恕不接待。(4)僑胞旅遊活動注意事項:僑務委員會本年10月慶典僑胞參訪活動係採補助僑胞國內旅遊經費方式辦理,每人以新台幣3,200元為補助上限,申請者限領有「僑胞證」且出席10月9日「四海同心音樂會」或10月10日「國慶大會」者,於前述實施期間憑「僑胞證」參加由僑務委員會委請「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推薦之優良旅行社或由僑胞於海外自行組團洽妥國內領有交通部觀光局合格執照之旅行社(綜合或甲種)所辦國內3天2夜以上之旅遊活動,僑委會補助款撥付對象為前述旅行社。(//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