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十日電)高雄縣大寮鄉過溪村姚姓民眾養雞場飼養的烏骨雞肉,被檢出含有「恩氟奎林羧酸」抗生素,縣動物防疫所表示,姚姓養雞業者飼養的烏骨雞未依規定在停藥期完成後才出售,將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處罰。
高雄縣政府衛生局食品衛生課今天接獲行政院衛生署通報後,轉給縣府農業局再通知縣動物防疫所處理。
縣府農業局畜產課調查,「恩氟奎林羧酸」是被允許添加在飼料的抗生素,但必須有獸醫師處方箋,且規定停藥期。姚姓養雞業者都依規定處理,只是未依規定在停藥期後才「出雞」,因此雞肝、雞胗被檢出抗生素。
姚姓養雞業者是中型養雞場,每梯次飼養一萬多隻,養雞歷史很久。縣動物防疫所表示,姚姓養雞業者飼養的烏骨雞三月全部出售後即停養,販售給台東縣農會生鮮超市的烏骨雞肉三月被台東縣政府衛生局檢出含有抗生素,接獲通知,七月間前往養雞場調查,發現已沒有雞隻。業主去年出售一批有色雞隻前,經檢驗沒有含有抗生素。
縣動物防疫所詢問姚姓養雞業者了解經過,這批烏骨雞疑似感冒,於是業主請飼料廠添加抗生素餵食雞隻。三月全部賣給中盤商,養雞業者不知道雞隻被銷售何處。
養雞場最近又要購買小雞飼養,縣動物防疫所要求業主上市前應接受檢驗,如檢出抗生素即不准上市。
縣動物防疫所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定期調查縣內家禽飼養場,並在上市前檢測藥物殘留,現正抽驗鴨鵝飼養場及蛋類,八月起將抽查養雞場,每場抽驗兩到四隻,預定抽驗六十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