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條款符合規則獲准提出
【大紀元8月1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8月1日報導)秘密監察截聽條例草案明日在立法會恢復二三讀,當中日落條款獲裁定符合規則,可以提出。
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已完成審議,政府及議員合共提出的四百多項修訂;其中議員吳靄儀提出的日落條款獲得接納。
日落條款意即是有效期條文,吳靄儀提出為通過的法例訂立兩年期限,規定除非在限期前檢討和修訂法例條文,否則法例屆時將會自動失效。
民主派議員與一些學者指出,草案有不少漏洞,擔心日後透過秘密監察搜集的證據,會受到法庭質疑,甚至令涉案人士脫罪。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有足夠信心,條例能夠獲得通過,又說政府已盡量吸納議員意見,而作出190項修訂,政府不會再作出讓步。
草案明日恢復二讀三讀,由於政府及議員分別提出多項修訂,預期需要兩至三日時間完成辯論。政府表示,立法會一旦通過法案便隨即刊憲,以趕及在八月八日寬限期完結前,完成立法工作,解除法律真空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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