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載雲:誰說中共「無法」?
【大紀元7月3日訊】毛澤東時代,中國是無法的,用毛自己的話說,就是和尚打傘,無法(髮)無天;用老師教給我們的話,就是法律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封建時代的法律是為封建統治階級服務的,資本主義社會的法律是為資產階級服務的,而社會主義社會沒有統治階級,是人民當家作主,所以就沒有法律。但細一想,毛時代也並非無法,「偉大領袖」的最高指示不就是法?那時「偉大領袖」的語錄人人要背,連文盲的婦孺都不放過,並且人們還頗能將偉大領袖的「法律」運用到現實生活中,解決現實中的一些矛盾和問題。
比如要制止一場武鬥,一般人是無能為力的,那麼就來一句:毛主席教導我們說,要文鬥,不要武鬥。如果遇事千頭萬緒不知從何處著手,那麼就是:階級鬥爭,一抓就靈。
還有一些生活小事,毛的「法律」也一用就靈。有一位老黨員曾講過這樣的故事:
某日,李四家的豬跑到王五的菜園子裡去了,將王五的菜子踐踏得不成樣子,王五一怒之下,掄起鐵鍬,將李四家的豬腿打斷了。
李四知道後,氣得晚飯沒吃,因為那時全家都看著這頭豬,等它長大後弄點收入。心想這王五的心太狠,可是自己的豬攪了人家的菜園,就心中有氣也只好吞到肚子裡了。反正君報仇十年不晚。
過不了兩天,王五家的豬跑到李四家的菜園去了,李四認為報仇時機已到,反正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拿起一把鐵釵,刺向豬的肚子,沒想到一下子將豬刺死在菜園裡。於是兩家爭得不可開交,快要「動武」了,一般的人也不敢去勸架了。這時大隊長來了,簡單問了問旁邊的人,大聲說,毛主席教導我們:你不打(指王五打了李四的豬),他就不搗(指李四刺死了王五的豬)。你們兩人都有問題,要好好檢討。
兩家聽毛主席都為此發指示了,雖說案子未斷,聽說要作檢討,都嚇得不敢動了,剛才還鬧哄哄的,一下子鴉雀無聲了。
當然毛髮最高指示要發動什麼運動,批判誰,打倒誰,那更是「法」到披靡,無人能擋。造成的深重災難自不用說。
到了鄧小平時代,由於鄧在毛開展的一系列運動中受到衝擊,三起三落,深受「無法」之苦,於是改華國鋒提出的「抓綱治國」的口號為「依法治國」,各種法也陸續公佈,效仿資本主義國家公檢法開始名義上三權分立。到江又至胡時代,各種法都一大堆了,也許人們認為真的法律建全了,就可以以法治國了。然而事與願為,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總是受到有權有勢者的「挑釁」,常常是有法難依,有法不依甚至倒行逆施。我們看看高智晟律師提供的幾個案例:
85歲的老黨員蔡益老人前階段又老淚縱橫地來到我(指高智晟律師)面前。他流淚,我流淚。6年前,他28歲的孫子被福建平潭縣的一群幹部子弟給活活打死,死者家人至今不能獲得一分錢的賠償,其中一個兇手的父親就是一個小小的縣法院的庭長。蔡家的失至親之痛尤天崩地裂般,讓他一家刻骨銘心的深痛卻是看不見盡頭的、至今看不至底的幾近荒蠻的、制度性的司法腐敗現狀。已被冷凍了6年的屍體仍得不到本應有的、符合人性及常理的處理。
堇士讓,山東濟南重汽集團的一位退休的老黨員。七年前,老人25的兒子堇偉光遭到派出所刑訊後慘死。中共九屆人大第二次會議,第三次會議,與中共全國人大四十三名代表聯名促請司法機關公正處理該案,無奈,縱有強勁的呼喚正義的民意,怎奈無保障正義價值彰顯的司法制度基礎,七年過去了!老人仍守著自己已冰凍了7年的兒子的屍體等待正義的到來。
北京老人李桂芬老人的災難景境遇更加慘烈,一個好端端的 30多歲的女兒,進入派出所不到一小時即死亡。「高律師,我的小外孫可憐啊。他媽死了到現在已經八年了,我每次去看他媽的屍體都不敢告訴孩子!更不敢帶他去,這樣的事對孩子來講太殘酷了。最讓人揪心痛苦的是,我的女兒會冤死在這樣的一個社會裡,政府、公、檢、法、人大、政協、黨委,無論你哭訴到那裡,你遇到的一準是沒有了一點同情心的,也許這樣的冷血事件他們見慣了」。老人見我時淚流滿面卻滔滔不絕!老人女兒的屍體已經在首都北京冷凍了 8年了!
如果我們稍作留心和調查瞭解,高律師所提供的案例在中國非常普遍,並非個別情況。在中國,人們的普遍認識是人治高於法治,然而更有甚者。即中共在所謂的「大是大非」面前:並且法律乾脆就淪為當權者的狗,當權者的槍,當權者的炮,真正做到了法律為中共統治階級「服務」了。
鄧小平時代,鄧曾「依法」平定八九「反革命動亂」,「依法」用開花彈掃射學生,「依法」用坦克追碾「暴徒」;江澤民時代,江又「依法」鎮壓法輪功,「依法」強暴法輪功女學員,「依法」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的器官高價出售;而今中共又執法為民,「依法」派警察沒完沒了地跟蹤騷擾高智晟律師,「依法」關押盲人維權義士陳光誠,並暴打其律師;「依法」讓殺人犯羅干主政法,流氓犯周永康抓公安,一群貪污犯管行政……
誰說中共「無法」?這就是中共的「法」!@(//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