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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考中心:指考扣分個案 依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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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韻台北二十八日電)中山女中畢業生胡同學今年指定科目考試國文科因逾時作答,被扣了五分,吳同學認為試場紀錄遭監試人員竄改,因而向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申訴;大考中心表示,一切都按照試場規則處理,不會更改扣分規定,而且大考中心已經回文給這名同學。

中國時報今天報導,胡同學參加指考國文科考試時,因鐘響後監試人員嚴格要求考生立即停筆,並馬上登記考生違規,而胡同學認為自己只是區區延遲幾秒,而當天的監試人員在試場紀錄上登記「考試時間結束後仍未放下筆,但未作答」,並要求胡同學簽名,監試人員在她簽完名後又補上「勸阻不聽,仍作答」,使胡同學國文科成績因此被扣五分。

大考中心副主任李鍾元指出,這名考生遭扣分是依照試場規則,且試場紀錄上有考生的簽名,加上沒有新的佐證可以證明考生所說的事實,所以大考中心仍維持試務委員會開會決定,不會更改扣分決定,而且已經回文給這名申訴的考生。

李鍾元說,當天的紀錄寫著「考生在鈴聲響畢沒有停止作答,也沒有停筆,經第二次勸阻仍繼續作答,第三次告知時,考生手握著筆但沒有作答」,且該名考生有在紀錄上簽名。

至於考生質疑紀錄遭竄改的部分,李鍾元強調,依據試場規則,鈴聲響畢仍作答,扣該考科成績兩分,經警告兩次則再扣三分,若情節重大則扣減該科全部成績,監考人員是在記錄上補充說明經過,並非竄改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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