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政府關注中共活摘器官

中國器官移植名醫沈中陽在美被控酷刑罪

【大紀元7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許珀珩綜合報導/澳洲政府就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一事,直接向中共表達了關注。澳洲外長助理里奇(David Ritchie)於7月24至25日在坎培拉舉行的人權會議上,就這項指控正式向中共外長助理提出了質問。里奇表示,澳洲在澳中人權閉門對話中,提出了加拿大獨立調查團確證中共大量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一事,並且正在著手調查。

另一方面,到美國參加首屆世界器官移植大會的天津第一中心醫院東方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沈中陽,被法輪功團體控告觸犯酷刑罪。這是兩天內第3名中國器官移植醫生在美國被控告。

人權對話 澳質疑中共

據明慧網昨日報導,里奇說,澳洲之所以向中方提出質疑,是因為澳洲不能斷定這項指稱是否正確,不過當澳洲接到這樣嚴重的指控報告時,必須直接向中方提出這個問題,並希望得到澄清。

為期兩天的澳中人權第十次閉門對話於7月25日結束,在隨後召開的記者招待會上,澳洲多家主流媒體分別就中國的人權問題,特別是加拿大的獨立調查報告所指出的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一事提問。

若確有其事 令人擔心

當被記者問到澳洲政府是否將就有關指控進行調查時,里奇表示,加拿大的獨立報告非常嚴肅,「我們注意到一些媒體和公眾人物表示,他們認為加拿大報告中關於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是可信的。我們當前還不能肯定或否定此事,我們正在調查之中,如果確有其事,這是令人擔心的」。

而參加波士頓首屆世界器官移植大會的天津第一中心醫院東方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武警部隊移植研究所所長沈中陽(44歲),7月26日,被法輪功團體控告觸犯酷刑罪,控告沈中陽的主要根據為:其所任職的醫院醫生在電話錄音中承認該醫院器官移植的來源有法輪功學員,控告的美國法律及國際法上依據是:對於未經監獄受刑人的同意,從受刑人身上,包括法輪功學員身上活摘器官並且盜賣牟利的行為應負起主犯或是從犯的刑事責任,違反美國「酷刑法」(Title 18 USCA Section 2340)和1994年美國所批准生效的「酷刑公約」等相關國際人權公約規定。

沈中陽組建的天津第一中心醫院東方器官移植中心,由1999年至2005年9月累計完成肝移植1,560餘例。(互聯網)

肝臟移植個案逐年猛增

根據北京的武警總醫院器官移植中心網站介紹,「沈中陽教授1998年組建東方器官移植中心,1999年完成肝臟移植24例,2000年完成肝臟移植78例,2003年完成肝臟移植356例,2004年完成肝臟移植507例,為世界第一,腎移植368例,為亞洲第一」。網站引述中共中央電視台節目「東方時空-東方之子」,追蹤報導沈中陽於2005年3月17日晚上進行肝臟移植的情況,報導說:「這是他(沈中陽)所進行的第1600例手術。」

另據新華網天津頻道2005年9月14日報導指,天津第一中心醫院東方器官移植中心「目前累計完成肝移植1560餘例」。若以此計算,2005年截至9月14日(三季),該移植中心做了超過595例肝臟移植,比2004全年的507例還要多。

揭各級罪責報告將出爐

沈中陽刑事控訴案代表法輪功的律師泰瑞.瑪什(Terry Marsh)指出,這兩天對3個中國器官移植醫生的控告只是法輪功團體刑事提告的一個開始,接下來,她所主持的「人權協會」將公佈一份報告,該報告詳盡地將中共政權,從中央到地方縣市,各級政府機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罪責,做一完整法律剖析,供國際人權界及各地法輪功學員對中共上述人員予以追訴。她說,該報告還包括揭露中共強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暴行。

7月24日,法輪功團體在波士頓以相同的美國法律及國際法上根據,刑事控告武漢同濟醫院器官移植研究院院長陳忠華和上海中山醫院器官移植中心研究室主任朱同玉。

由加拿大前亞太司長、國會議員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和國際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於7月6日公佈他們的調查報告,確認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現象大量存在,而且直到目前仍然繼續進行。(//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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