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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續會
【大紀元7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二十七日電)經續會未就促產條例修正方向、企業保留盈餘加徵10%議題達成共識,決策權回歸行政部門。經濟部長黃營杉今晚表示,經濟部主張促產條例延續實施,未來獎勵以功能別為主、產業別為輔,也會支持產業界取消保留盈餘加徵10% 的主張,進一步與其他部會交換意見。
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今天無法就企業保留盈餘加徵10% 營所稅緩課、新世代促產條例修正方向等議題達成共識,所有相關意見全數列入其他意見,未來政策走向將回歸行政部門決定;主管機關經濟部的立場相形重要。
黃營杉今晚明確表示,經濟部主張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在民國98年底到期後應延續實施,因為這是引導企業投資的重要政策工具,新一代促產條例的修正,必須要審慎檢討、規劃,好好對症下藥。
他進一步表示,經濟部主張新世代促產條例的獎勵方向應以功能別為主、產業別為輔,因為有些新興的未來產業在發展初期難以界定明確的功能,因此產業別的獎勵仍有保留必要;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五年免稅獎勵範圍是否限縮,他還沒有明確思考,原則上仍會以避免重覆獎勵為考量。
至於企業保留盈餘加徵10% 問題,黃營杉說,產業界主張完全取消課徵,先前產業組分組會議原達成緩課兩年的共識,但「現在情勢又不一樣了」,經續會多位資深顧問也多次表達意見,「政府當然要聽民間的聲音」,但因各界意見分歧,而且涉及所得稅法修正,需送立法院,經濟部會非常審慎處理,廣泛蒐集專家建議,與財政部交換意見,相關問題最後仍會交由行政院財經小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