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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時旅遊糾紛每年上百件 慎防業者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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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二十七日電)分時旅遊是近十年來在國際上推廣的一種新旅遊型態,不過,台灣有不肖業者耍花招,不少消費者上當,消基會收到的申訴案每年上百件,爭議金額超過千萬元,消基會呼籲消費者面對推銷時,慎防業者花招。

根消基會收到的申訴,廖小姐於二00二年向「台灣太陽島國際事業有限公司」購買「太陽島度假計畫」「十年期使用權」後,三年間多次想使用交換度假,但卻都被公司以「額滿」為由拒絕,且每年都要繳交年費新台幣五千二百六十四元,令人不可思議。

也有消費者只因參加說明會,就因業者強力推銷,草率簽下入會費高達數十萬元的合約,事後出現爭議,台灣業者通常只是代辦性質,一切推給國外組織。

消基會統計,二00一年到二00五年,平均每年都有一百件以上「分時旅遊」糾紛;每件糾紛金額高低不同,但平均多為十萬元左右;也就是說,五年來,每年關於分時旅遊爭議金額平均高達一千零八十六萬元。

消基會指出,分時旅遊指一次付出高額消費購買多次旅遊產品,屬於預付型消費,雖然在國外已行之有年,但在台灣卻被一些別有居心的業者利用,當作斂財工具。業者常以各種花招,如參加說明會可享免費欣賞電影、免費供應餐點並對消費者疲勞轟炸,加上人海戰術的遊說,誘使消費者在不意之間花費二、三十萬元以上的金錢購買、辦理會員卡。

消基會呼籲消費者,購買分時旅遊時產品時,慎防自己成為推銷對象,如果對產品不滿意,可依消保法,在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書面解除契約,且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

消費者也切勿在壓力下或誘惑下草率同意簽約,或給付定金,如果感受壓力或任何誘惑,應自由離去,不必受到限制,同時,消費者應該仔細評估分時渡假模式,是否適合自已及家人的工作休閒、旅遊習慣及經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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