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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十五日電)司法院院會通過「專家參審試行條例草案」,司法院民事廳廳長李彥文今天表示,專家參審制以具專業知識或技能的專家參與審判,協助職業法官釐清事實為主,且參審法庭的審判由三名職業法官和兩名參審官合議,較三位法官的合議制人數更多,審判更為慎重。
李彥文表示,根據院會通過的「專家參審試行條例草案」,參審官為榮譽職,任期為四年,連任不受限制,法庭上權責和法官相同,但不須常駐法院,至於參審官的人數,則由司法院按每年度受理案件的件數,斟酌實際需要決定。
他指出,為防止產生突襲性裁判,草案明定參審官與鑑定人的意見不同時,應於言詞辯論終結前,向參審法庭說明,參審官的意見,應給予當事人辯論的機會,未給予當事人辯論機會的參審官意見,不得作為裁判的基礎。
李彥文指出,參審官並非取代鑑定人的角色,主要是提供法官專業知識,找出案件涉及專業領域的爭點所在,協助法官釐清真相,他舉職業災害案件為例,法官雖熟悉勞動法令,但對機械等專業環境了解不深,若有專家參審,較容易找出爭點所在。
他表示,專家參審制除有助法官了解法律外的專業知識,參審法庭的審判由三名職業法官和兩名參審官合議,五人合議將使審判更為慎重。
他指出,專家參審制是初設的制度,有待觀察試行效果如何,草案明定由司法院定施行日期,施行期間三年,必要時得由司法院延長三年,近日將送行政院會銜,期能在今年九月立法院會期審議通過,明年能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