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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料
【大紀元7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卞金峰基隆市二十五日電)台北縣長周錫瑋今天於縣務會議對於台北縣境內核廢料處理問題,再次表達縣府嚴查重罰、定期查核的決心,與依法行政、貫徹民意的態度與立場。
今天縣務會議,環境保護局就「台電污染管制」提出專案報告,周錫瑋表示,全省四座核電廠,其中核一、核二及核四等三座電廠設於台北縣,各廠核廢料處置均未依核能四廠審查結論如期規劃完成,目前仍暫存於核電廠內,明顯違法及不遵守承諾,台電公司雖是中央事業單位,但地方政府有依法行政的權利,因此要求台電正視台北縣境內核廢料處理問題。
除此,自今年六月一日起,台北縣環保局已對縣內核電廠,依空、水、廢及環評就不符合規定案件開罰,累計罰款金額為新台幣四百二十點八萬元。
環保局表示,未來將依據各項環保法令加強稽查,經限期處份仍未改善者則按日連續處罰,對於重大違規、按日連續處罰仍未改善者,則將勒令停工。
由於台電公司過去承諾於今年及二○○九年分別完成核一廠、核二廠廢棄燃料棒中期貯存計畫;二○一二年、二○一三年開始運轉核一及核二廠低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及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環評承諾低放射性廢料最終處置場設置時程不得再延,皆未達成,除違反環評法,也對台北縣環境安全產生影響。
因此環保局依據環評法,限期各核電廠於今年十月三十日前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及因應對策,若屆期仍未改善,將處罰最高金額一百五十萬元並按日連罰;情節重大者命其停止實施開發行為。
台北縣屬於人口稠密地區,縣內規劃三座核電廠及貯存核廢料,對環境及生態造成影響,因此,周錫瑋於縣務會議再次表達縣府定期查核的決心與依法行政的態度與立場,要求台電正視此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