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十日電)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不滿總統陳水扁指稱他與中共國台辦主任陳雲林密會,控告陳總統涉嫌誹謗,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傳喚媒體人張友驊和調查局長葉盛茂出庭作證,葉盛茂請假未到,審判長表示,將再傳喚葉盛茂出庭作證。
張友驊庭訊中表示,確實曾在電視節目中談過「宋陳會」,主要陳述去年一月四日前後宋楚瑜和陳雲林有密會,地點是在美國舊金山,談論事務是反分裂法,而他的消息來源是聯合報和財訊月刊的報導。
他指出,他只是評論家,依報導作評論,和相不相信有「宋陳會」是兩回事,且他不在現場,當媒體採訪他時,也是請媒體去問宋楚瑜,另外,電視政論節目是新聞評論並非報導,報導的媒體才需要查證事實。
張友驊表示,自去年三月底到五月初共提過「宋陳會」六次,第一次發表相關言論後,有位調查局的朋友兩度和他會面了解「宋陳會」的時間、地點、會談事務和消息來源為何,並曾表示是受長官指示前來詢問。
他指出,因調查局的朋友曾表示,前來找他的原因之一是因國安單位看到評論,所以他認為,陳總統所謂有所本,「本」就是指他。
另外,陳總統委任律師林志豪庭訊中表示,今年二月間開庭時採不公開審理,並傳喚葉盛茂到庭作證,但審理相關消息後來卻在媒體曝光,將考慮是否採取相關法律行動。
法院今天原本傳喚葉盛茂到庭,但葉盛茂以另有要公為由,請假未到,審判長表示,下次開庭時仍有必要傳喚葉盛茂到庭作證。
全案緣起於去年六月間宋楚瑜認為,陳總統捏造他與中共官員密會,造成選民對政治領導人物信心貶損,始終沒有提出證據資料證明,應負新台幣一元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並登報道歉。
經陳總統一再對外指稱宋楚瑜會見陳雲林,並表示有所本,宋楚瑜去年十月間再向法院提出擴張前訴聲明,根據擴張之訴聲明,宋楚瑜要求陳總統應給付五千萬元,並連續三天登報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