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日電)台灣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全信實業社及素手浣花企業社銷售「神奇無患子」商品,在廣告宣稱「未經添加人工合成化學發泡劑」、「不用擔心吃下對人體有害的化學去污劑之殘留毒素」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試驗紀錄表」等內容,為不實廣告,並分別處新台幣12萬元及8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全信實業社是神奇無患子廣告商品供貨商,其並不單純提供商品給素手浣花企業社進行銷售,且是商品廣告內容的提供者及製作者,對於廣告行為的完成有所貢獻,也是廣告行為主體。
公平會表示,全信實業社及素手浣花企業社在廣告宣稱「未經添加人工合成化學發泡劑」以及「不用擔心吃下對人體有害的化學去污劑之殘留毒素」等內容,不過經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針對「神奇無患子」商品進行檢驗結果,本案商品的成分含有水、增稠劑、無患子萃取物、陰離子界面活性劑、非離子界面活性劑、兩性界面活性劑及香料等,其中陰離子、非離子及兩性界面活性劑皆為化學合成界面活性劑,總含量為 13.3%,與廣告宣稱明顯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