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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重大選題音像出版加緊控制

【大紀元7月19日訊】(美國之音記者:齊之豐2006年7月19日華盛頓報導)中國當局進一步加強出版審查措施。中國新聞出版總署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凡是涉及文革等重大選題的音像製品的出版引進,必須首先在新聞出版總署備案,沒有備案的將一律停止發行,並封存收回。觀察人士認為,這種做法顯示中國當局依然視中國憲法為一紙空文。

觀察人士普遍表示,中國政府在過去兩年裡,不斷加強對新聞出版和互聯網的控制,對中國公民的言論空間施加越來越嚴密的控制。中國的報紙日前援引中國新聞出版總署一位沒有透露姓名的負責人的話說:“目前有不少音像出版單位盲目追求熱點賣點,熱衷於引進境外節目,未經重大選題備案便擅自出版或引進出版涉及文革等重大選題的音像製品,在社會上產生了負面影響”。

*控制範圍之廣可包括任何題材*

觀察人士首先注意到這個行政命令的範圍之廣,其“凡是”以及“文革等重大題材”的措辭使這個行政命令可以籠蓋任何當局所不喜歡的音像製品,而這個行政命令明顯包含的假設是,中國政府是音像製品藝術性和正確性的最終、最高的裁判,有權決定中國人民應當看甚麼、不應當看甚麼。

中國的憲法明文規定,中國人民享有言論、出版自由,任何與憲法相牴觸的法律法規都是無效的,對人民所享有的憲法保障的權利進行限制,必須經過中國最高立法機構的審核批准。

*分析:行政命令違反憲法*

一些觀察人士說,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發出的這個行政命令通知,顯然違反憲法,是非法的。

香港開放雜誌的主編金鍾表示,當今中國雖然不像毛澤東掌權的時候那樣黑暗,中國當局也反覆聲言要依法治國,要嚴格按憲法辦事,但是中國憲法在本質上依然跟文革時期一樣,基本上是一紙空文。

他說:“我們看看文革中間,中國當時的國家主席劉少奇被鬥的時候,據說他就拿著憲法說: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我有發言權,我有人身自由,你們這樣做,是違反憲法的。但是劉少奇高舉憲法、引用憲法,都不能保護他作為一個國家主席的最起碼的人權。所以我們就可以看出來,中國的憲法,實際上誇張一點說,就是一張廢紙。”

*中共凌駕於憲法之上*

香港開放雜誌的主編金鍾說,中共顯然還是凌駕於中國憲法之上的一個組織,因此中共中央宣傳部才會如此理直氣壯地號令全國、號令政府機關發佈明顯違反憲法的法規和行政命令,中共現在的領導人胡錦濤還是跟中共發動文革的領袖毛澤東一樣,認為他領導的執政黨有權凌駕於中國憲法之上,全面控制中國社會。

金鍾說:“他們這樣做,我想基本上是跟胡錦濤為首的中共第4代領導人、尤其是胡錦濤本人有關。他在政治上,毛澤東的這種思維,他是繼承下來了。”

中國的報紙報導:“新聞出版總署之所以發出該署全面控制有關音像製品的出版引進的通知是因為今年的大事、紀念日比較集中:中國工農紅軍長征勝利70週年,毛澤東、朱德、周恩來等領袖人物逝世30週年,文革開始40週年和結束30週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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