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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
【大紀元7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十八日電)目前正值暑假旅遊旺季,出國旅遊若行李遺失是最掃興的事,航空公司的賠償金額都不高,消基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提醒民眾出國若有貴重行李,搭機前最好先報值,以防行李遺失時,可以減少損失。
消基會近三年接獲十二件有關出國旅遊行李遺失申訴,有消費者回國行李被誤拿,但行李在期限內找到,航空公司不賠償;有消費者出國洽公,第一天行李就遺失,公務受影響,航空公司只賠新台幣五千元。
另有消費者全家旅美二十天的行李全部不見,行程大亂,航空公司只依重量賠六百四十元美金;還有消費者價值九萬元的高爾夫球具,事先未報值,遺失後航空公司只願賠兩萬一千七百九十元。
消基會表示,台灣目前在行李遺失的賠償機制主要是依據「華沙公約」,以重量論賠償金額,以一公斤二十美元為上限,經濟艙行李限額為每人美金四百元,雖然一九九九年「蒙特樓公約」已取消賠償上限機制,但因台灣不是會員國,只適用「華沙公約」。
消基會建議民眾,如果是貴重行李,托運行李前最好先報值,手續費約報值行李價的百分之一。
此外,目前旅行社也有附加,或刷卡買機票附贈的旅遊不便險,消費者也可自行購買,通常是到達國外目的地六小內無法取得行李時,四十八小時內日常所需購物費用,可憑單據在回國後三十日內申請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