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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柏村:拉法葉艦採購決定權在三軍統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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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十八日電)最高檢察署拉法葉艦特調小組繼約談前經濟部長蕭萬長後,今天再以證人身分傳喚前參謀總長郝柏村,了解拉法葉艦採購案決策過程。郝柏村指出,重大軍事採購案決定權在三軍統帥,他僅提供海總多一項採購選項,未參與決策過程。

拉法葉艦案特調小組近來展開密集傳喚動作,日前密傳前副參謀總長夏甸時,夏甸指稱,一九八八年陪同參謀總長郝柏村赴法訪問時,曾奉郝柏村命令,拍電報回國指示海軍總部「暫緩」向韓國採購蔚山艦。

特調小組今天以證人身分傳喚郝柏村到案,檢方經三個小時訊問後將他飭回,庭訊中檢察官除詢問採購決策過程,並詢問郝柏村認不認識軍火商汪傳浦與號稱他「乾女兒」的劉莉莉。郝柏村回答「都不認識」。

郝柏村指出,一九八二年,美國與中國簽訂八一七公報後,台灣軍購進展有限。一九八八年,法國總統密特朗派前參謀總長拉卡斯上將來台訪問,有意加強雙方軍事關係,參謀本部希望利用這個機會接觸,取得先進武器。

郝柏村說,他在同年應邀前往法國訪問,獲得法方願意出售武器承諾。由於當時韓國蔚山艦尚未報價,他要夏甸從法國打電報回國暫緩海軍總部關於蔚山艦的採購,是希望多一個參考並「貨比三家不吃虧」。至於海總最後決定採購拉法葉艦,郝柏村說「這是海軍的抉擇」。

至於他是否參與拉法葉艦採購案的決策程序,郝柏村認為,任何重大的軍事採購計畫,參謀總長只負責完成作業,決定權在三軍統帥。他強調,整個採購案他只負責前半段,一九九0年擔任國防部長後,就沒有再過問拉法葉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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