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高照芬/台北報導〕投保兒童險除了要注意詳視契約內容外,更要仔細計算未滿14歲以下兒童,累計保額不能超過200萬元,本報讀者陳振成投訴,指稱去年4、5月間國華人壽的蔡、童姓業務員夫婦,以不實話術銷售保險,導致他所購買的二張14歲以下兒童保單保額均超過200萬元,有違保險法第107條的規定。
經本報向國華人壽查證的結果,國華人壽表示,基於「對價均等」原則,有關兒童保單保額超過200萬元部分,已開立兩張支票退還其價款;但陳振成認為,國華人壽應該退還其所繳的保費,因為業務員是以不實話術銷售(蔡姓業務員說這兩張保單,繳費期滿之後不僅可以領到滿期金,被保險人身故又可領取保險金,結果與保單內容不符 ),導致他受騙上當,因此主張契約失效,要求退還所繳保費。
國華人壽指出,由於業務員與保戶兩方所說的話語不一致,此事難以舉證,若要退還所繳保費,對公司並不公平。
壽險業者表示,為避免業務人員以不實話術承攬保險,要保人可打電話至各壽險公司專線求證,莫輕易投保。另外,保戶收到保單後,有10天猶豫期,反悔投保可在10天猶豫期內退保,保險公司會全額退還所繳費用。
業務員隱匿費用 投資保單縮水
〔記者高照芬/台北報導〕針對投資型保單已是熱門商品,但有關費用的計算及投資標的績效,也常成為消費者的投訴議題,本報讀者王小姐即投訴,指稱業務員銷售變額萬能壽險時避重就輕,技巧性隱匿費用,使她在保單資訊不完整的情況下購買保單。
王小姐投訴指出,屬錠嵂保險經紀公司的壽險石姓業務員,在銷售統一安聯人壽「卓越變額萬能壽險」(丙型 ),以避重就輕的話術,技巧性隱匿費用部份,導致她在保單資訊不完整情況下,購買該保單。另外,還替她勾選了投資報表自行上網查看,使她無法及時發現該保單的真相,無法及時做出適當的選擇,甚至投入第二年的投資金額,結果她投入了70萬元,才第二年就剩下不到55萬元。王小姐說,剛開始根本不知道錢用到哪裡去,石姓業務員只說是「鋪路」費用,但她不能理解,為何業務員事前沒有告訴她這些費用,導致她在資訊不完整下買保險。
統一安聯人壽表示,該公司獲知此事後,第一時間已進行處理,經錠嵂保險經紀公司調查石姓業務員銷售過程,已有完整揭露投資型保單的相關資訊(包括費用率 )給保戶,並無銷售瑕疵。至於要保書的投資標的價值通知方式一欄,如果王小姐欲更改投資標的價值通知方式,只要填寫「保全變更申請書」後,將正本寄交統一安聯人壽保戶服務部,完成登入後隨即完成變更,未來王小姐可以每季收到書面的交易對帳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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