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規則修訂爭議 健保局勞資協調達共識
【大紀元7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十七日電)中央健保局業務助理權益促進會成員認為今年由主管機關核備通過的工作規則,修訂程序瑕疵不合理,向北市府提出勞資爭議調解。市府勞工局今天召開調解會,勞資雙方同意回復至二OO三年五月經主管機關核備通過的工作規則修訂案,但須補足全體業務助理勞工委任書後生效。
中央健保局業務助理權益促進會指出,今年五月資方未與工會協商、勞資會議中又未進行表決的情況下修改工作規則,名目上為放寬事病假薪資照給,實質上是從年終的工作津貼中扣除請假的薪資,有降低勞動條件之嫌。
促進會表示,新版工作規則中規定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及業務助理等三種身分別員工,連續兩年考績丙等(業務助理考評三等)即予以資遺,實質上是針對三種身分別員工訂定的「計畫性裁員條款」。
此外,資方對業務助理人員也訂出每年考評一等不得超過四分之三,加上事病假超過十四天、考評不得列一等的規定,明顯為加速裁員,促進會成員於是在六月二日向台北市勞工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
勞工局下午召開勞資協調會,近百名業務助理也到市府表達關切,經過三個多小時的調解,勞資雙方達成共識,資方同意回復至二OO三年五月十二日經主管機關核備通過的工作規則修訂案,但勞方須補足全體業務助理的勞工委任(授權)書後,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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