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大幅提高虐待動物刑罰
【大紀元7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於國香港十五日電)為加強對虐待動物人士的阻嚇,港府研擬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修正草案,將目前虐畜的最高罰款由港幣五千元大幅提高至十萬元(約新台幣四十萬元),並建議將監禁刑期倍增至一年。
香港對狗等動物訂有一套嚴謹的管理辦法,主要街道幾乎看不到流浪狗,假日郊野公園才能見到主人攜愛犬出外運動,或是由外傭代為蹓狗,似乎未見過瘦弱、生病狗隻,原來背後有嚴謹的管理及處罰機制。
港府提出修訂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草案,將折磨動物的最高刑罰,增至十萬港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主管官員表示,提高罰則希望反映虐待動物的嚴重性。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