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北縣
【大紀元7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十四日電)台北縣環保局今天至台電核一廠監督環評與環保稽查,其中,核一廠廢棄燃料棒中期貯存計畫設置期程,違反環境影響評估之審查結論,依法開出新台幣三十萬元的罰單,並限期改善,如屆期仍未改善,將按日連續處罰。
另外,縣政府要求台電公司於三個月內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且針對因計畫延宕對環境產生不良的影響,提出調查、分析及因應對策。
環保局表示,核一廠的廢棄核燃料棒貯存設施將於2010年達到飽和。台電公司已再次承諾將於2006年完成核一廠的核廢料中期貯存場,但至今仍未興建。
而且,廢棄燃料棒中期貯存計畫的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環保署在十三日的環評大會中,決議退回補件後,送專案小組再審。
因此,台北縣府認為,台電公司在2006年底前,根本不可能將核一廠的廢棄燃料棒中期貯存場興建完成。所以縣府以台電公司違反環評法規定,罰款新台幣三十萬元。
環保局表示,縣府的立場是不反電、不反核,一切依法行政、依法告發。縣長周錫瑋更宣稱,對於台電公司違反環保法令之處分,縣府絕不手軟,同時強烈要求台電公司應限期移除暫存於核一、核二廠的放射性廢料及廢棄燃料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