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環保署三年前與台塑簽下的赤山巖汞污泥和解書,宣稱只要付台塑九千萬元處理,然而根據首度曝光的和解書,九千萬只是汞污泥的「熱處理費」,但包括開挖、包裝、灰渣固化與掩埋、運送等後續處理費約六千萬元,全由政府負擔,總計環保署要為此支付超過一億五千萬元。
汞泥棄置十年 迄未處理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劉銘龍痛批,台塑污染,全民買單,不符環境正義,他要求政府重新審視契約,拒絕履行任何和解條件,並與台塑重新談判。不過,環保署督察總隊總隊長張晃彰強調,絕無圖利,如果同一價格,有其他廠商,甚至環保團體願意出來處理,環保署也歡迎。
屏東縣新園鄉赤山巖於一九九六年被運泰公司非法棄置三萬八千噸的重金屬污泥與八千兩百三十八公噸的汞污泥,目前汞污泥以三百七十三只貨櫃及八百九十一包太空包包裝貯存,汞污泥遭棄置已經十年,至今無法處理。
根據監察院糾正文與檢察官起訴書,運泰承認該批汞污泥出自於台塑,於是屏東縣政府向台塑求償開挖費與包裝費五千萬元,但台塑不服告到行政法院,經七次開庭審理,最後台塑與屏東縣政府、環保署達成和解,不過和解書內容並不願公開。
環團批和解書 不符正義
環保署在簽署和解書後發布新聞稿表示,台塑評估處理汞污泥要二億七千五百萬元,協商後減為一億五千萬元,除自行吸收部分成本,要求政府負擔九千萬,扣除之前柬埔寨汞污泥案,台塑延遲處理而沒收的保證金五千萬,政府實際只要付四千萬元。但是對於先前開挖費與包裝費的五千萬元,以及後續固化、掩埋的一千萬元,並未交代。
劉銘龍說,台塑發生柬埔寨汞污泥案,讓台灣國際形象受損,不但欠台灣人民社會一個道歉,沒想到身為股票上市公司,卻又規避社會責任。這批汞污泥根本就是台塑的,台塑應該自行處理並善後,政府不應該出一毛錢。
而且根據和解書第一款,台塑要求屏東縣政府、環保署不能再對此做出任何行政處分或請求損害賠償,環保署竟然也能接受。
劉銘龍表示,和解快滿三年,汞污泥還是堆置原地,他質疑有官員涉嫌圖利台塑,將蒐集相關事證,採取進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