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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財
【大紀元7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十一日電)有詐欺、偽造文書前科的男子吳田川,偽造美金七千億(合新台幣二十二兆餘元)的存款證明,連續詐騙趙清華等五名被害人。台北地方法院依連續偽造文書罪判決吳田川五年有期徒刑。
二零零四年四月,六十四歲的吳田川與台北市中山區下埤里長吳武郎共赴瑞士旅遊,認識瑞士籍趙清華。吳田川見趙某國際金融界人脈豐富,且精通多國語言,即詐稱在台灣擁有七千億美元存款,希望趙清華物色外國人合作生意。趙某於是介紹美國南卡羅來納州的RICHARD W. ARNOLD律師事務所和吳嫌洽談。
八月初,吳田川明知自己帳戶只有新台幣三千元,卻偽造二十四張台灣銀行倫敦分行授權美國WACHOVIA銀行的兩百五十億美金待命信用狀。美方律師事務所為慎重起見,委託吳武郎徵信吳田川的財力,吳武郎再透過國民黨立委李慶華辦公室調查,確認信用狀屬偽造。
但吳田川仍不死心,又偽造台銀外匯存摺及七千億美元的存款證明給美方律師事務所,對方仍認為事有蹊蹺,遂委託趙某來台調查,而吳田川卻也一同赴台灣銀行認證,被行員一眼看出,當場揭穿。
此外,吳田川在同一時期,分別用相同方式對郭清木、伊恩葛雷 (IAN J. GRAY),馬來西亞STERLING公司負責人荷曼托 (HERMANTO TANG ANDRIAN)、職員黃國榮等人,共詐得財物新台幣近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