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開案 趙建銘千萬交保 限制出境
【大紀元7月11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今天起訴陳水扁總統女婿趙建銘等七人涉內線交易等案,儘管公訴檢察官在法院移審庭訊時陳述趙建銘等人涉嫌重大,與被告激烈攻防,但台北地方法院在晚間九時仍然裁定羈押中的總統女婿趙建銘、前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前台開董事長蘇德建三人交保。
交保金額分別為蘇德建新台幣五百萬元交保,趙建銘與游世一分別以一千萬元交保。三人皆被限制住居、出境。
總統女婿趙建銘 (前)十日晚間以新台幣一千萬元交保,並在弟弟趙建勳的陪同下離去//中央社 |
據中央社報導,趙建銘委任律師顧立雄表示,法院有考量到羈押的必要性,這是一個正確的裁定,金額方面則尊重法院裁決。至於被詢及趙建銘得知獲交保時的心情,他指出,趙建銘還算蠻平靜的。
法院庭訊長達一個半小時,趙建銘三人及律師與公訴檢察官林勤綱、李傳侯激烈攻防。合議庭審判長周占春、受命法官林孟皇、陪席林晏如在晚間七時五十分進行評議,合議庭評議一個小時後裁定交保。
陳水扁總統女婿趙建銘十日晚間以新台幣一千萬元交保後,四度鞠躬向親人及社會大眾道歉//中央社 |
趙建銘否認所涉罪行
趙建銘等三人在庭訊中,均否認檢方指控所涉罪行。趙建銘指出,三井宴上只聽到部分台開聯貸案內容,父母購股過程他並不知情;游世一則聲稱去年七月二十五日正在國外旅遊,台開股票是遭蔡清文強迫買單;蘇德建則全盤否認提供重大訊息,指二次三井宴只提供台開願景。
公訴檢察官與三名被告的八名律師也就是否符合羈押要件展開激烈攻防。檢察官李傳侯指出,趙建銘等三人犯行為七年以上重罪,且趙建銘在案發時曾有出國旅遊念頭,有逃亡之虞。另外,趙建銘曾聯絡律師指導教戰守則,由此可知有勾串嫌疑,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應予羈押。
不過,公訴檢察官也退一步請求法官解除禁見,李傳侯說,希望藉此讓三位被告有機會與親人見面,但仍請法官裁決羈押。
辯方律師:無羈押理由
八位辯方律師展開大陣仗,從各種角度辯證三位被告並無羈押理由。律師顧立雄表示,檢方以重罪起訴,但以三人犯行似乎與重罪條件不符。
顧立雄指出,證券交易法對於內線交易犯罪所得達一億元以上才量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檢方在計算台開案時,並未扣除被告購買股票成本,硬把金額拉高到一億元以上。他表示,辯方對於檢方計算獲利方式甚有疑義,認為根本沒有必要性。
蘇德建律師張毓恆說,蘇德建為台開案中年齡最高的被告,他長期身體狀況不佳,羈押四十六天以來,腿部疾病情況惡化,她懇求法官考量蘇德建身體狀況,准予具保解除羈押。
合議庭經一個小時評議,雖認為三人犯罪事實重大,且仍具刑事訴訟法羈押要件,但考量本案其他共犯仍未羈押,基於比例原則,准予三人重金交保。
逃亡之虞 限制住居、出境
裁定書指出,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零一條規定,羈押要件包括法官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或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及所犯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台開案三被告是否犯罪嫌疑重大,須待日後法院審判時再行認定。
裁定書表示,被告趙建銘在今年五月台開案爆發前後,訂購機票準備與太太陳幸妤前往日本,法院認為有逃亡之虞。不過,趙建銘雖預備出國,事後自行取消行程,法院認為以限制住居、限制出境等適當措施限制已經足夠。至於游世一與蘇德建,合議庭認為並無逃亡之虞。
檢察官取得人證、物證 無串證之虞
另外,趙建銘在台開案發後,曾至律師蓋華英事務所尋求協助,並由律師為他製作模擬訊問的題庫,指示如何向檢調應訊。合議庭因此認定趙建銘尚有串證的可能性。不過,檢察官已經就台開案相關人證、物證詳加調查並提起公訴,合議庭認為趙建銘已經沒有串證的可能。
至於趙建銘三人犯行是否為重罪,合議庭同意檢方認定,趙建銘等人犯罪所得扣除相關交易成本後,犯罪所得仍達新台幣一億元以上,符合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二項、若成立犯罪應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規定,也符合刑事訴訟法重罪的要件。
不過,合議庭雖然認定趙建銘等三人符合重罪要件,但考量趙玉柱、蔡清文等同案被告未被羈押,基於比例原則,被告並非不得具保及其他必要處分替代而免予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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