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地院判決南投縣議員鄭文銅當選無效
【大紀元7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立南投十日電)前南投縣議會議長、現任南投縣議員鄭文銅涉賄選案,南投地方法院今天判決當選無效,本案仍可上訴。
南投地方法院指出,鄭文銅為順利連任第十六屆議員,從二00五年十月下旬開始,每天早上九時左右,由陳顯卿召集張姓、林姓、黃姓、王姓等七名工作人員開會,提出買票數後,由陳顯卿向被告領取現金,以每票五百元或一千元代價,向選民買票;至十一月二十九日止,在埔里地區向選民買票近二千票,行賄金額約二百萬元。
法院表示,鄭文銅原為議長,陳顯卿為議會秘書,其他人則是議會員工,均為鄭文銅的下屬;他們進行全面性買票,將埔里劃為五個責任區,每天在競選總部開會報告買票數後,由陳顯卿向鄭文銅領錢,再交給員工買票。
法院認定買票屬實,買票員工大多已依行賄罪判決在案;鄭文銅得票五千五百八十二票,落選最高票廖志城五千一百五十票,兩者只差四百三十二票,而陳顯卿證述在埔里買了二千票,遠超過兩人得票差距,顯然買票行為足以影響選舉結果。
雖然鄭文銅否認指示陳顯卿買票,但法院審酌證據和情理不予採信,仍判決鄭文銅當選無效。
鄭文銅目前因案在押,他是南投縣議會第二位被判決當選無效的議員,另一位是謝汪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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