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紅雨:自由,從律師開始
【大紀元7月10日訊】不過三十年前,律師,對於絕大多數中國人來說,還是相當陌生的.即使對律師知道一點的,可能也像對今天的小姐一樣,來自書籍或電影,並非親眼所見,那二七大罷工電影裡叫施洋的律師,恐怕就是人們感性最深的律師了.
等到近年,律師事務所像雨後春筍般在各地冒出來時,律師,卻突然像教師,醫生,記者等一樣,成了百姓眼中撈錢的主兒,成了收紅包的代名詞了.這如同中國人,明知上醫院,必被創收挨宰,也只能硬著頭皮隨醫生開處方一樣,中國人,還是時不時的要上律師事務所,還得找律師,這一是因為,現代社會,不是農耕時代了,各種利益,各種關係,錯綜複雜,誰能保證不會遇上一點麻煩事呢.二是因為,現代法規多如牛毛,這可不像那假鈔一樣,手摸摸,拿到對光的地方看看,還能大體上判斷個真偽.沒有學貫五車的功夫,誰能不怕那本來就黑了心的法官?
可又不知怎麼著,似乎從去年開始,這和教師,醫生,記者一樣名聲不佳的中國十來萬律師隊伍裡,卻突然冒出了幾個名揚四海的明星,加上那幾個娓娓而談的法學家,竟然成了當今中國一道驚世咳俗的亮麗的獨特的風景線.
儘管這道風景線,相當程度上,還只是在被封鎖的網絡上顯現,知道這道亮麗風景線的中國人還為數不多.這些律師,法學家明星,當然沒有鍾麗緹那樣的明星風光,可這些律師法學家,卻因為意外的承受著一般人難以想像的痛苦和不可理喻的壓力,反而被越來越多的中國人所瞭解,所敬佩,所讚歎,所倣傚.不要列舉太多的例子,只要看看下面的幾件事,就知道,這些律師,法學家,為什麼贏得了越來越多的人心.
遼寧台安三律師被公安五花大綁,遊街示眾;山西馬海旺律師被人血淋淋的挖出眼球;西安一名男律師被一女法官當庭掌摑,另一女律師被男法警們打得大小便失禁;北京青年律師王令被天津法官報以老拳;某地一律師事務所被非法停業整頓,某律師一家人遭到長達二百餘日的騷擾、盯梢.
今年6月20日,北京政法大學法學一博士,律師被公安暴徒圍毆.
今年6月22日,北京律師李勁松,僅僅因為給一個警察的手機發了一個無害的短消息,就構成了「干擾他人的正常生活」之罪名而被帶到公安局受審.
教師,醫生,也不是沒有挨打挨罵的,但,這些大都是個人的行為,大都是個人糾紛,一般很少和政府權力部門有什麼瓜葛.只有記者的糾紛,有時倒是和權力有點牽累,比如,某個大官告某記者誣陷案什麼的,但,這些也往往是個人層面上的糾紛.
可這律師的挨打挨罵卻截然不同了,他們幾乎都與政府強力部門扯上了線.那些跟蹤,謾罵,毆打律師的人,不僅有人支付工錢,且有組織,有計劃,其囂張氣焰,似乎老子天下第一似的.無數鐵的事實證明,這些兇手都有著一個強硬的後台,這個後台,就是一些執法犯法的政府強力部門.甚至,在有些地方,政府強力部門,不僅僅是後台,而是赤裸裸的前台指揮員.
為什麼這些律師,法學家被政府強力部門緊緊的咬住了呢?為什麼這些律師,法學家遭來了政府強力部門那麼大的仇恨呢?
這是因為,這些律師和法學家,如同那給人類帶來火種而倍受煎熬的普羅米修斯一樣,他們給中國人帶來了自由的火種.而自由最大的敵人,那些試圖永遠駕凌於法律之上的人,當然就特別懼怕這火種會熊熊燃燒起來,當然要隨時撲滅這可怕的火種,當然要對這些律師法學家施以毒手,欲置死地而後快.而恰恰又是這些政府強力部門的倒行逆施,使本來就恨透了貪官污吏的老百姓,更加看透了政府強力部門的真面目,使中國的老百姓,日益熱愛這些律師和法學家.
中國的律師,可不像那些教師,醫生,記者那樣,可以一邊拿著納稅人的錢做工資,一邊又搞創收:高學費,家教,大處方,有償新聞等等花樣.律師,大都是靠自己的真才實學跨進律師事務所的大門的,他們沒有用納稅人的錢發工資的那份福氣.這雖然給他們帶來了不得不艱難謀生的壓力,但同時也使律師享受到了那些教師,醫生,記者等人所享受不到的自由.這個自由,就是人格獨立的自由,這個自由,就是說了真話而不怕你扣工資解職的自由.這個自由,就是比那些拿國家工資的人,少了一份被奴役之恥辱,多了一份自己養活自己的高傲的精神自由.
律師和法學家,他們的專業知識告訴他們,法律,是文明的人類社會與野蠻的弱肉強食的動物世界之間的分水嶺,偉大的3700年前的巴比倫漢穆拉比法典,就是人類文明的開端,而公元533年,編纂了《查士丁尼法典》的羅馬查士丁尼皇帝,在《查士丁尼法典》序言裡說的一段話,也道出了法律對於人類社會的巨大意義.查士丁尼說,皇帝的威嚴光榮不但依靠兵器,而且須用法律來鞏固,這樣,無論在戰時或平時,總是可以將國家治理得很好;皇帝不但能在戰場上取得勝利,而且能採取法律手段排除違法分子的非法行徑,皇帝既是虔誠的法紀伸張者,又是征服敵人的勝利者。
當然,1500多年前的查士丁尼皇帝還不可能認識到法律對於人類的全部的最根本的意義,這個全部的最根本意義就是,法律,是用來保護每個人的自由的,這每個人,既包括皇帝,國家主席,也包括奴隸和民工.而法律要實現這個根本意義,必須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個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不僅僅是指人觸犯了法律,無論你是皇帝,還是奴隸,都應該受到相應的懲處,而且還要做到政府的官員必須由人民來選舉,而不能由皇帝或某個集團來任命.只有做到這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會才能和諧安定,國家才能長治久安.而依靠武力來控制社會,來統治人民,都是一廂情願,都是絕對不可能長久的,都是造成社會動盪不止的根本原因.
查士丁尼皇帝之後的這1500的歷史事實,無情的證明,那些想用武力鎖住人的天性—–自由,想用暴力撲滅自由的火種的皇帝,國王,總理,總書記,主席,黨派等等,是何等的不自量力,何等的愚蠢可悲.對人民使用武力,只能使人民更加仇恨統治者,只能使自由的火種越燒越旺,只能使統治者加速毀於自由的烈火.而在200多年前的出現的美國憲法,不僅使美國國內長治久安,還使美國成了全人類抗擊法西斯,抗擊暴君斯大林,抗擊恐怖主義,捍衛人權,保衛世界和平的中流砥柱.
法治,依法辦事,是律師,法學家的職業天性,職業道德,職業嚮往.而正是因為律師比一般人多了一點自由,使律師更難以忍受奴役,使律師嚮往更大更多的自由.
但,同樣是律師,法學家,為什麼有的不僅像那些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像那些白衣天使,像那些無冕之王一樣墮落,不僅象條狗一樣,匍伏在強權的腳下,不僅把那些無辜的受害者拒之門外,不僅和那些傷天害理的長官,黑心的法官,狠毒的的開發商沆瀣一氣.還捏造出什麼維權不能政治化,律師,不能搞政治,給失地農民,拆遷戶等受害者打官司,就是擾亂了社會秩序等等謊言,為罪惡的人治社會推波助瀾.而有的卻甘願放棄年收入幾十萬,甚至幾百萬的好差事,眼睜睜的向被打被罵,被囚禁被關押的火炕裡跳呢?
在這個窮人佔大多數的社會,必然有一些走投無路的受害者,踏進律師的門.在這個貪官橫行污吏霸道的社會,人們無處說理的大量悲慘事實,也同樣衝破了律師,法學家的耳膜.對於這些走投無路的受害者的態度,也就成了拷問每一個中國人良心和人格的試金石.
正是在這個嚴酷的沒有退路的試金石面前,這些律師和法學家,展示了他們高尚的人格,顯示了他們追求自由的大無畏精神,袒露了他們那顆金子般純潔而輝煌的良心.他們不虧為一批從天而降的中國男子漢..
這顆金子般的良心就是,人,都是父母而生,人都是血肉之軀.每個人來到這個世界上,都有權自由自在的享受陽光雨露,都有權自由自在的享受大地給予的恩惠,都有權自由自在的享受短暫的只有一次的生命之美.任何一個人或集團,都無權剝奪其他人的思想自由,信仰自由,精神自由和不會傷害到他人的行動自由.而任何一個人,所受到的不公正虐待,欺壓,奴役,或遲或早,或輕或重,都會落到其他任何一個人身上,即使有人一輩子僥倖逃過,但他的子孫後代也總有一天會遭受這些沒有自由的苦難.因而,任何一個男子漢,為了自己的自由,為了孩子的自由,為了捍衛人的尊嚴,都有責任挺身而出,拔刀相助,援救那些無辜的失卻自由的受害者.每一個男子漢,都有義務,為了建立一個人類美好的社會—-法治社會,添上自己的一快磚石,哪怕這塊磚石,是由自己的生命和鮮血鍛燒而成,也在所不惜.
這些有著一顆金子般良心的律師,所做的事偉大嗎?不,可以說,它極其平凡,它只是為某一個受害者收集資料,查找證據,上牢房會見受害者,上法庭為受害者辯護等等,這些,.不過是一個律師應該做的而已.
這些挺直了脊樑骨的律師所想的偉大嗎?也不,它極其平常,它所追求的不過是還一個個受害者的自由而已,它所索要的僅僅是本來就屬於每個人的做人的權利而已,而不是什麼國家,社會,全人類的解放之類虛無縹緲的東西.
也就是說,這些律師所做的,並不是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它是每個人都不難做到的,他們所想的,也並不是什麼深奧的理論,而是每個人都能懂的生活常識.他們的行為,給以人們的啟示是,自由女神需要的不是求愛信,而是勇敢的追求自由的行動.
正是這些平凡的人人能做的小事,正是這些淺顯的人人都懂的生活常識,代表了人間的正義和良知,代表了人類世代世代的自然的合理的不懈的追求,代表了任何人都不可抗拒的人類社會的前進腳步,才顯得特別有生命力,才顯得特別偉大,才顯得特別輝煌.而正是這些生命力,偉大和輝煌,才引來了越來越多的人跟隨律師的腳步,義無反顧的踏上了追求自由的坎坷而又必勝之路.也正是這自由的火種在不可避免的擴大,燃燒,才引來了那些想永遠享受特權,想永遠騎在人民頭上拉屎拉尿的人的特別的懼怕,特別的憎恨和瘋狂的打壓.
更為可貴和重要的是,這些律師,法學家,並沒有把自己的行動停留在為一個又一個的受害者吶喊和打官司上,而是洞察細微,追根究底:為什麼那些打人兇手囂張之極?為什麼無辜的受害者層出不窮?為什麼律師為這些無辜的受害者打官司,幾乎都是無功而返?為什麼一些政府的強力部門執法犯法?其總根源就是憲法的序言造就了一個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階層,致使法律面前絕對不可能做到人人平等.致使中國人不僅沒有思想自由,沒有信仰自由,沒有精神自由,還隨時有可能失去人身自由.因而,這些律師法學家,高瞻遠矚,提出了修改憲法的強烈要求.這種呼聲,本質上和中國人一直在要求的政治體制改革的呼聲是一致的.所不同的只是這些律師法學家的呼聲,搭准了中國社會跳動的脈搏,目標更為明確,操作更為可行,更為有利於動員和團結一切嚮往自由的力量.
很顯然,這些律師,法學家要求修憲的舉動,並不是有意針對某個人或某個集團的,而是力求中國早日實現法治,早日有一個保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早日走出兩千來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怪圈,早日融進全球人類民主大家庭.這些律師和法學家的最為重要意義的在於,他們不僅僅是舊世界的批判者,而且是新世界的構建者.而正是這一點,使這些律師和法學家,不僅遠遠超過那些農民起義領袖,也遠遠超過那些懷有”你當皇帝不行,由我來”的傳統心態的民運分子以及那些自命不凡的所謂自由知識分子,公共知識分子.
這些律師,法學家,儘管日益贏得人心,儘管有愈來愈多的人跟隨他們追求法治的腳步,但,他們面對的是一座歷時兩千年之久,最頑固,最罕見,最殘暴的專制大壩,他們必然還會有艱辛和曲折,他們必然還會有苦難和犧牲.
但,人間自有正義在,自由,已經從律師開始,人民,已經逐步由網上的吶喊,轉為勇敢的街頭行動,自由的序幕已經拉開,專制大壩已見裂縫,它被越來越大的自由的洪水徹底摧毀的日子,已經不會很遙遠了.
──原載《右派網》(//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