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案件律師劉如平遭受兩次不同判決
【大紀元7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林雨綜合報道)山東濟南律師劉如平,2005年10月17日因張貼法輪功真相材料被非法綁架,8天后濟南長清看守所稱“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而釋放了他。可兩個月後,就同一事件劉如平卻被判處了一年三月的勞教。當地百姓稱,中共的法律就跟流氓的把戲一樣,想怎麽變就怎麽變。
據明慧網報道,劉如平1982年畢業于山東農業大學,1993年自學被授予律師資格,之後一直從事律師工作。2005年10月17日劉如平因粘貼法輪大法學會公告,被長清看守所拘留。10月25日看守所以“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見表一)釋放了他。
11月25日,劉如平以濟南律師的名義公開發表了題爲《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强制“轉化”》文章。
12月7日,公安以劉所在工作單位“舜天律師事務所”的名義,將劉騙到單位秘密綁架;12月14日勞動教養局又以劉張貼公告的行爲,將其判處勞教一年三個月。
12月14日勞動教養局又將其判處勞教一年三個月。(明慧網) |
據悉,劉的84歲父親在得知長清區公安分局威逼兒子一周內不轉化就送勞教的消息後,承受不住巨大打擊,于2005年11月15日突發腦溢血含冤離世。
2005年12月14日至今,劉如平不放弃信仰,被長期封閉關押迫害,家人也被剝奪探視權利。
12月26日劉如平將自己在勞教所內書寫的“行政起訴狀”轉交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至今未得到答復。
2006年1月12日楊在新律師受劉如平家人委托,擔任其辯護律師,但勞教所、濟南市法院對此案一律不受理、不答復、不立案,至今劉仍被關押在山東淄博第二勞教所。
(//www.dajiyuan.com)
相關文章